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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宿舍不仅是大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阵地。因此,在建立清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的同时,更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营造良好的素质教育的环境。
上海师范大学的学生公寓是自1998年起,由市里给政策、学校出土地、高校后勤发展服务总公司投资建设的。学生每人每年的住宿费1200元还贷款,四年来,我校共建造了21幢学生公寓,可容纳学生7300多人,大大改善了学生的住宿环境。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准社会化的后勤体制和机制给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改革的契机。校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在1998年采用了新的模式:学生工作部(处)下设宿舍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为:统一管理学校拨给的经费;统一调配全校学生的住宿安排;协调物业管理;签订合同;将准社会化的部分物业管理根据责任、经费承包给高校后勤事业中心或其他物业管理部门;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行为进行规范教育和管理。在工作中我们得到了校领导极大关注、支持和指导。结合上海师范大学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的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的改革措施。
一、理顺与准社会化管理的关系,完善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引进了新的观念和思路,学生公寓(宿舍)的设施配套、维修安全防范归纳为物业管理,学生住宿的行为规范、作息制度、树立良好品行等归纳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这二类互不相干的管理,前者管理需要懂技术,有技术特长的人员来做,后者需要具备很好的政治、道德素养,较高的文化层次,善于和学生沟通,有一定的工作方法。对于前者,学校的后勤具备了物业管理的经验和能力,委托他们做,实现准社会化的管理。对于后者,我们可以紧紧依托学院,依靠政治辅导员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延伸到宿舍阵地。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指定学生公寓(宿舍)的规章制度。让学生根据学校学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对于违纪者给予及时的思想教育或相应的处罚。
二、坚持物业社会化管理、辅导员住宿制与学生自我管理三结合原则
随着后勤社会化的不断深化和学生学分制的不断推广,大学班级集体的概念已渐渐淡化,相反,学生宿舍的集体作用却日益突出,因此,上海师范大学重视学生宿舍的思想政治工作。为了占领学生宿舍思想教育这一阵地,我们坚持物业社会化管理、辅导员住宿制与学生自我管理三结合的原则。
1.坚持物业社会化的管理
学校的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委托校后勤事业中心负责,每学年由办公室与后勤实业中心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同时根据工作量,办公室代表学校拨款给实业中心。
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办公室积极做好协调与监督工作,例如及时调查学生反映宿舍在报修和维修中遇到的难题,督促维修部门及时解决,同时对于维修部门反映的维修中发现有学生的不文明的行为,我们也及时向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要求他们文明住宿,爱护公共财产,做好维修部门和学生的沟通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住宿环境。
2.坚持辅导员住宿制
学校要求新任专职辅导员必须在学生宿舍内住宿四年。住宿辅导员负责组织指导所在楼管会开展各项工作,特别负责指导公寓(宿舍)文明修身——清扫宿舍公共部位卫生的落实工作,同时处理学生宿舍内发生的突发事件。这样使辅导员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和了解学生,增加了辅导员的亲和力,使辅导员的工作更趋实际化、理性化。辅导员和大学生们同吃、同住,直接处理学生中的疑点、难点,大大拉近了师生间的距离,增加了师生间的交流。辅导员通过和大学生谈心,增强了对大学生所思所想的了解,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3、学生积极参与民主自我管理
学校每幢宿舍楼都由学生成立了楼管会,他们以“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工作原则,深入寝室和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