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政府说不出的痛

时间:01-27 20:29:54 浏览:6699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知识

   小产权房政府说不出的痛摘要:小产权房的发展初期,作为集体用地的使用者,也曾申报过手续,但在滞后的土地管理法面前,这一举动成为法律的盲区

   “小产权房”政府说不出的痛

   中国《宪法》规定:社会的资源是归社会公有,公民享有平等的利用和使用社会资源的权利;中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分为国有用地和集体用地,土地的转让、出让权归国家所有,集体用地在超过三分之二的集体成员同意,可以以出租的形式确定它的使用,也就是说《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用地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小产权房”在土地权属没有转变为国有土地,得不到政府的认可从而无法确权的前提下,同城市居高不下的房价相比,这种房源资金的付出和正规项目的资金付出有天壤之别,由于超高的性价比受到大量低收入人群的青睐,购买这种只有使用权的房源完全能够满足消费者的居住需求,于是“小产权房”成为一种边缘地带的畸形儿,在多重压力的影响下,用种子的力量顽强的展示着自己的生存魅力。

   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项目的“繁荣昌盛”,分析起来无非就以下几个因素:

   主因:追求名利双收

   基层的管理者任期有限,“在其位谋其政”同样“在其位某其利”;出政绩才能出名,官运畅通,自不待言。

   在农民把自己最重要的资源—土地的处理后,虽然得到利益,但这种利益是由短期的目光延伸出的决断,个人刹那的满足无法和土地真正的价值划等号。但中国农民自古就“重情重义”,得了利益又怎能乱说话,没有了越级监督导致乡老爷、村老爷的行为无法受到来自上层控制,于是更加明目张胆。

   次因

   小产权房的发展初期,作为集体用地的使用者,也曾申报过手续,但在滞后的土地管理法面前,这一举动成为法律的盲区,政府的默认,导致风气日盛。

   一方面,政府需要这种“旧村改造”模式的出现,以利于城市面貌的改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另一方面,又要通过控制其发展给正规项目留下更多的客源,维持行业的健康推进,为地方提供更多的收入。

   在市场客源有限的前提下,当这种对商品房客源的争夺,慢慢的演变成一种客源细分后的“短兵相接”的惨烈市场竞争时,各方利益难以调和的矛盾,越积越重。如何协调几方的关系,已经成为政府的“烫手山芋”。继续“听之任之得不作为”将会使其积重难返。

   只有平衡各方利益行业才能健康向前发展,行业发展需要竞争,竞争的环境更需要公平,不公平的游戏规必会带来行业整体的滑落。在这种前提下,要加快法制化的进程,解决实践和理论之间的矛盾和盲区,为行业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小产权房”牵扯到开发商、消费者、政府等多方的利益,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利益关系。前期的这种默认下资源如何处理,不可能拆除那毕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继续的默认又会受到越来越多开发商和购买正规商品房购房者的抨击。目前这种逐渐激化的矛盾已经成为一些地区影响着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其实说白了就是解决解决土地性质是否合法、是否应该受到政府的保护。否定自己的举措,法律尊严何在,继续采取“隔靴搔痒”的方式,矛盾会更加尖锐,强力的整治又要如何面对资源的浪费,如何平衡已购买者的利益。

   “难则难矣、痛则痛矣”向左向右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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