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认购须知

时间:01-27 20:27:47 浏览:6574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知识

   中山市xx乐意居住宅认购须知

   一、认购签约:

   1.买方在签署认购书后10天内到xx乐意居售楼部(电话:0760—2825333、2826293)缴交首期及相关税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按揭手续。

   2.一次性付款买方带身份证正本、认购书、首期款收据正本;办理按揭买方,提供以下正本文件: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首期款收据、收入证明、在按揭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半年以上的流水帐存折、(另:已婚须带结婚证正本)。

   二、买方应付各项税费(交首期时缴交)

   (1)专项维修资金:楼价元×2%=元。

   (2)办证资料费:300元/宗

   (3)发展商代收办证税费:

   ①房产证

   A.契税:楼价(商品房)元×3%=元

   契税:楼价(商铺、车位)元×3%=元

   B.交易手续费(商铺):3元/M2×M2=元

   C.买卖合同印花税:楼价元×0.03%=元

   D.房产证印花税: 5元/户

   E.共有证工本费:40元

   F.登记费:160/宗

   G.测绘费:900元/宗

   H.他项权证(按揭用户缴纳): 15元/户

   I.档案审核验收费:50元/宗

   ②土地证:56元

   合计:

   (4)按揭签约费用:(签署银行贷款合同同时支付)

   1.按揭律师费: 550元/宗

   2.贷款合同工本费:30元/宗

   3.抵押登记证费:70元/宗

   4.保险费:

   总楼价款元×保险率×按揭年限年=元

   小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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