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破解物管难题

时间:01-27 20:28:38 浏览:6649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经验

案例:某小区的业主大会经过2/3到会业主的同意,将提高物管费,实施物业公司提出的1.2/平方米·月的物管费标准,但遭到部分未到会业主的质疑。
    
  
    
聂:《条例》规定,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决定并监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等小区物管重大事项,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而并非业主代表的2/3以上通过。此外,《条例》第12条还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甚至业主还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方式可以非常灵活。
    
  
    
点评:对于一些大社区来说,要求1/2以上的业主到会已经很难做到,重大决议通过要求2/3多数,这就更难了。但新《条例》的操作方式让物管工作更灵活了。
    
    
前期物管必须招投标选聘
    
  
    
案例:某物业公司是开发企业的子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服务不专业,服务项目狭窄等问题使业主怨声载道,但却无计可施。
    
  
    
聂:《条例》第24条规定,开发商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住宅规模较小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管企业);否则,将被给予警告,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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