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K物业顾问项目进驻与退出管理办法

时间:01-27 20:27:22 浏览:6708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法规

   VK物业顾问项目进驻与退出管理办法摘要:为保证顾问项目的如期进驻与退出,同时充分保障顾问外派人员顺利开展顾问工作,提高顾问工作质量

   VK物业顾问项目进驻与退出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顾问项目的如期进驻与退出,同时充分保障顾问外派人员顺利开展顾问工作,提高顾问工作质量。

   2、范围

   适用顾问经营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顾问经营部负责根据顾问服务合同与被顾问方确定现场进驻日期

   人力资源部负责顾问外派人员的甄选、强化培训与考核上岗

   项目经理负责与顾问经营部对接顾问项目的相关文件、资料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进驻前的准备

   4.1.1甄选项目组人员

   4.1.1.1人力资源部于进驻前三个月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助理的甄选。

   4.1.1.2进驻前二个月确定项目组人员。

   4.1.2项目组人员强化培训及考核上岗

   4.1.2.1具体培训内容及考核方式详见《顾问项目人员能力清单》;

   4.1.2.2进驻前提前15天完成顾问项目组人员强化培训考核。

   4.1.3人力资源部应于进驻前组织顾问人员签订《保密合同书》。

   4.1.4资料交接与文件申请

   选派之项目经理与顾问经营部相关人员进行项目资料交接,申请顾问工作所需文件。相关文件申请工作由顾问经营部协助完成。

   文件资料清单如下:

   序号名称对接部门备注

   交接资料1项目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顾问经营部复印件

   2《物业管理顾问项目信息记录表》

   3项目前期资料当地物业管理法规、文件

   4顾问项目物业资料(图纸、详规、数据等)

   5前期提交顾问书、建议函

   6前期双方工作对接情况

   申请文件1体系文件(非受控版本)品质部复印件

   2体系文件之质量记录表格(电子版)品质部内网

   3行政制度汇编总办、房管部内网

   4人事操作指南人力资源部内网

   5财务制度汇编财务管理部

   6物业管理顾问服务操作手册(电子版)顾问经营部

   4.1.4顾问前期工作对接

   4.1.4.1选派之项目经理确定后,顾问经营部即与其对接顾问前期的顾问工作,说明前期顾问工作事项、委托方反馈情况,以及须项目组在常驻期继续跟进的工作。

   4.1.4.2顾问经营部应将顾问项目档案转交项目经理,包括顾问前期制定的顾问书、建议函及递交给委托方的其它资料,由项目组在常驻期间,有延续性地提供顾问服务。

   4.1.5编制顾问计划及相关文件

   4.1.5.1项目经理完成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计划、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进度、《常驻期顾问书提交计划表》及顾问书《进驻说明册》,报顾问组相关成员审批。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计划、常驻期顾问服务工作进度须根据顾问合同条款对工作事项、时间进度进行规划。

   4.1.5.2项目组制作进驻演示PP稿。

   4.1.5.3顾问项目组于进驻前提前10天完成顾问工作对接。

   4.1.5.4顾问项目组于进驻前提前7天完成编制顾问计划及相关文件。

   4.1.6整理办公物资、个人物资

   4.1.6.1办公用品清单(参考)

   序号名称数量备注

   1手提电脑1台如甲方可提供办公电脑,则省去

   2打印机1台*如甲方可提供,则省去

   3"万科顾问工作室"标牌1块

   4现场顾问人员办公桌名牌2套

   6硬皮笔记本2本*如公司有统一笔记本,可申领

   7日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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