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2:47 浏览:6214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公司指南
4.物业小区建设必须自觉服从社区的监督
鉴于权属、职能及功能因素,社区与物业小区终究是一种指导和服从的关系。作为物业小区建设主体——物业公司应当自觉服从社区和社区内有关行业、系统部门如房地管理、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监督,作为上述有关部门应以法规、规章、技术规则规范物业公司的经营活动,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物业公司切忌强调经营权的自主,置国家法律、政策、规范于不顾,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躲避社区的监督,侵害业户利益。实践证明,缺乏监督机制的物业小区管理是不可能产生积极作用的。
总之,物业小区建设是文明社区建设的有力保证,而优秀物业小区建设必须融合在整个社区建设的文化氛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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