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7:09 浏览:6904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经验
一名小区业主因为不满开发商实际交付的花园面积比售房时承诺的面积小,私自将房前花园扩建到小区公共绿地,在物业公司方面多次阻止下,业主依然无动于衷,因此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的纠纷。
2009年5月,本市一家物业公司受开发商的委托,对一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去年3月,物业工作人员发现业主张浩东 (化名)请了几个工人正在房前的绿地上建围栏,准备扩建自家的小花园。物业工作人员当即阻止并发出 《装修违章通知书》,要求业主停止扩建,恢复小区公共绿地原状。但是,张浩东继续进行 “圈地”计划,将小花园扩建到公共绿地。交涉无果后,物业公司将张浩东告上法庭。
庭审中,业主张浩东表示,他在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花园面积为4平方米,然而实际交付的花园面积仅1平方米。为此,他曾经多次找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双方互相推诿才决定自行扩建到应有的面积,因此不同意物业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业主私自扩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业主称开发商交付的花园面积不足,属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事,未经法定程序确认之前,不足以对抗物业的管理权。
据此,法院判令张浩东拆除花园扩建部分,恢复至房屋交付使用时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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