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外丢车物业该不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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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外丢车物业该不该负责
家住朝阳区盛和家园的尚先生近日致电本报,称其根据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指引停放的轿车丢失,后虽经多次交涉,物业管理公司与小区开发商一直拒绝承担责任。
  尚先生讲,3月17日凌晨,尚先生驾驶自己的桑塔纳2000与朋友从外面回来,将汽车驶入盛和家园前院。“当时院里已经停满汽车,我找不到车位,于是向保安询问,是否有空车位停车。保安说,前院已经停满车,没有车位,后院还有物业管理的停车场,让我将车停放
到后院去。我问保安后院停车是否安全时,保安明确表示,保安24小时值班,绝对安全。我于是把车停到了后院,车停好后,我与后院的值班保安打招呼时,再次质疑是否安全时,保安表示,有保安昼夜值班,汽车停在后院没有问题。在得到这样的保证后,我就上楼了。没想到两个多小时后,约3:30时我接到保安的电话,说我的汽车被“开走了”。我迅速下楼查看,发现汽车被盗后,就打110报警。
  近日,记者来到发生汽车丢失事件的盛和家园。记者看到,该小区由两栋塔楼组成,不大的庭院里停满了业主的汽车。业主们反映,由于开发商承诺的地下停车场一直没能投入使用,业主的汽车只好停放在庭院里。而庭院面积较小,无法停放所有车辆,部分车辆只好停到庭院北侧的一处由物业管理公司圈起的场地。记者看到,庭院北侧的场地被物业管理公司用铁链围合,场地里停放着一些轿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盛和家园的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由于种种原因,售楼时承诺的地下停车场没能按时投入使用,开发商正在抓紧进行相关工作力争最短时间投入使用。而尚先生的汽车没有停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庭院内,其停放的北侧场地并不是指定停车场地。因此,开发商不会对尚先生丢车一事进行赔偿。
  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开发商违反承诺,导致业主不能把车停放在地下停车场,应妥善安排业主停放车辆并对车辆的安全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庭院面积较小,无法保证业主将车辆全部停放,经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带领业主停放的车辆,开发商应当对车辆安全负责。
  截至发稿时,尚先生仍在就丢车赔偿问题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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