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

时间:01-27 20:27:09 浏览:6854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作业程序

 

    一、计划转、停电

  1、供电局转、停电,工程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2、因大厦施工需要停电,工程部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总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管理公司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管理部派至用户。

  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有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厦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

  二、事故转、停电

  1、大厦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工程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事后,工程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总经理。

  2、因大厦内部事故引起停电,工程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即时口头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厦广播系统向用户解释原因。工程部于事后12小时内向总经理提交书面报告。

  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管理公司拟定解释函,交管理部送达用户。

  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

  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总工程师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3、总工程师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工程师签名。

  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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