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9:16 浏览:6103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大厦管理公约及承诺书范文(七)摘要:公共设施指为该大厦的公众利益而安装的各种机器、设备、仪器、装置、包括供水管、 排水系统管、中央空调系统
源 自物业论文
大厦管理公约及承诺书范文(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XX市房地产管理的有关法规、政策以及《XX房屋预售合同》的规定,结合XX大厦(以下简称大 厦)的实际情况,为维护大厦各业主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大厦的管理能够达到高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本管理公约对大厦全体业主、用户、发展商及管理者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 定义
在本公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而需作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有以下意义:
1、大厦
指座落于XX市XX路XX号,命名为“XX”的建筑物。
2、发展商
指XX开发有限公司。
3、公共地方
指发展商根据本公约在大厦内所指定的公共地方,其中包括大厦各入口、通道、服务车辆及垃圾亿集车辆起落贷位、升降机(包括服务升降机)、防火楼梯间、走廊、 卫生间、避难层、茶水房、洒水系系统泵房、消防设备控制室、水箱、升降机房(核心筒)及为该大厦的业主、用户而设并供其共用之其他地方或范围,但不能包括 任何业主拥有独立使用权的地方及发展商保留之地方。
4、公共设施
指为该大厦的公众利益而安装的各种机器、设备、仪器、装置、包括供水管、 排水系统管、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电子监控系统、电视音响系统、升降机、自动扶梯、卫生间设备、帷幕墙、电话接线系统、照明系统、保安系统、供电系统 (包括紧急发电机)、污水处理系统,以及所有供大厦使用之去水道、沟渠、水道、管道、槽沟、电线、电缆、公用通告板及其他机械、卫生设备。以上所列各类设 备不论是设置于公共地方或保留地方内,都属于公共设施的一部分,但任何只供个别业主或租户使用的设施则包括在内。
5、保留地方
指属发展商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裙楼之天台、主楼顶层之天台和其他大厦内非单元及非公共地方。
6、管理
指管理者根据本公约、用户宁则应履行及遵守的全部责任。
7、管理者
指发展商或任何根据本公约被指定管理该大厦的人士或机构。
8、管理规则
指本公约及用户守则内之一切条款或规则及发展商或管理者按本管理公约授权适时制定之各项与大厦管理有关之规章制度。
9、业主
指对每个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士,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承让人。
10、单元
指在该大厦内各业主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单元,包括商业单元、写字楼单元或其他单元。
11、业权份额
指各单元业主的房屋所有权面积占大厦总建筑面积之份额。
12、本公约
本管理公约及其附件。
13、土地批文
指到政府主管部门有偿出让大厦所点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文、文件及有关合同。
14、用户守则
指发展商或其授权的管理者根据本公约的规定制定的各业主、用户使用其所有的单元及大厦之公共地方、公共设施时所需要遵守的细则。
15、管理费按金
即于入伙前发展商授权之管理者向各单元业主收集的相等于已被批准的管理预算订定的三个月管理费。
第二章 总则
(一)、大厦各业主拥有的权益
1、在受土地批文的限制和保障下,独自拥有其名下的单元的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及收益权;
2、无业主可将其名下所占的物业及权益自由出售、转让、馈赠、遗赠、抵押、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变卖,而无需取得其他业主或有任何权益的人士的同意;
3、可与其他业主共同使用大厦的公共地方和设施,例如楼梯、走廊通道、升降权、消防系统、供水及排水系统、电力供应系统以及大厦所有的保安、卫生设施,以便适当使用及享用其名下物业;
4、可根据本公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可根据本公约条款监督管理者及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业主的义务
1、业主在行使上述权利和使用其名下单元时,须遵守本公约的规定;
2、业主须依照公约的规定,负责及缴纳其名下应分担的管理费、按金及其他款项。
3、负责维修大厦的主要结构,包括外墙、公共地方及公共设施等;
4、业主须缴纳其名下单元须付的税以及水、电煤气等公设施费用;
5、业主有义务为其名下单元购买有关的保险,并保持其连续有效性;
6、业主须遵守发展商或其授权的管理者所订立的〈用户守则〉、〈装修指南〉及其他规章制度;
本文关键字:承诺书 物管制度,物业管理 - 物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