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xx局物业招聘、录用、调配及解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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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聘、录用、调配及解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xx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调配和解聘工作流程,加强xx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

  1、xx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蛇口工业区”;

  2、xx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蛇口控股”;

  3、xx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4、属下公司系指xx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参股并直接管理的二级公司,包括xx局物业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深圳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xx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xx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xx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xx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物管中心系指属下公司下设的物业管理中心。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一切招聘、录用、调配及解聘活动。

  第二章 组织架构和定岗定编

  第四条组织架构调整

  属下公司及各物管中心每年12月上旬须根据业务发展要求,结合人力资源配置需要,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的组织架构调整计划。属下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须报公司总部审批;各物管中心组织架构调整经属下公司审核后,报公司总部审批。

  第五条定岗定编

  1、公司总部各部门每年12月中旬根据部门规划提出本部门下年度定岗定编计划,经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定;增编计划须报蛇口控股履行报批手续。

  2、属下公司及各物管中心每年12月上旬根据调整的组织架构提出本单位下年度的人员规划、定岗定编计划。属下公司的人员规划和定岗定编须报公司总部审批;各物管中心的人员规划和定岗定编经属下公司审核,报公司总部审批。

  3、属下公司及各物管中心须在批准的岗位编制内依据任职资格要求和工作说明书进行招聘,未履行岗位增编审批手续的,不得进行编制外的招聘。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岗位编制须按有关审批程序履行增加岗位编制报批手续。

  4、每年7月属下公司及各物管中心须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对当年人员规划和定岗定编计划进行检讨和修订,并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第六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增加编制

  各职能部门如需增加岗位编制,须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形式申请,经审核后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书面申请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拟增加岗位编制及数量;

  2、说明增加岗位编制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预测,同时分析不能通过调配现有人员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原因;

  3、拟增加岗位的工作说明书。

  第七条属下公司增加岗位编制

  1、属下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增加岗位编制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中必须说明增加岗位编制的详细原因及相应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具体包括:

  (1)拟增加岗位编制及数量;

  (2)增加岗位编制人员工资标准及成本预算;

  (3)说明增加岗位编制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同时分析不能通过调配现有人员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原因;

  (4)拟增加岗位的工作说明书。

  2、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属下公司实际情况对增加岗位编制报告进行初审和核实,提出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

  第八条属下公司物管中心增加岗位编制

  1、物管中心以书面形式向属下公司提出增加岗位编制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中必须说明增加岗位编制的详细原因及相应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具体包括:

  (1)拟增加岗位编制及数量;

  (2)增加岗位编制人员工资标准及成本预算;

  (3)说明增加岗位编制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同时分析不能通过调配现有人员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原因;

  (4)拟增加岗位的工作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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