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核办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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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核办法(五)摘要: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项目全体员工(试用期员工只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评定依据,但不计发考核工资)考核评定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核办法(五)

  一、目的

  1.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等,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内容。

  2.通过考核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管理质量的实现。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项目全体员工(试用期员工只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评定依据,但不计发考核工资)考核评定工作。

  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统一考核基本标准及程序。

  2.以事实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考核。

  四、职责

  公司行政部负责考核表的搜集、统计,召集公司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实施对考核情况的分析及评定,结果报总经理室审核后公布。

  五、周期

  考核分月、季、年度进行,每季进行一次汇总考核,每年底实施全年综合测评。

  月度考核以每月底28号为考核期。

  季度考核在每季工作结束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进行(节假日顺延)。汇总考核后,发放季度考核工资。实行年终评定考核工资的员工除月度考核外,年终综合评定与年薪奖金(含全年第13个月的薪金)挂钩。

  年终综合测评在第二年第一个月内进行,由个人、部门/项目对一年来的工作及表现作全面总结、评估,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员工奖惩、调薪的依据之一。

  六、依据

  1.行政管理制度:按照《行政手册》的有关规定。

  2.规范性:按照各岗位操作的流程、要求、标准规定进行考核。

  3.评分标准:员工按照“员工考核表”的评分标准内容进行测评。

  部门/项目负责人按照“部门/项目基础工作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考核,其中职责履行情况按照岗位职责的内容及要求考核。

  4.客户回访:根据客户意见反馈表的综合意见来评价。

  七、纪律

  1.行政部是公司考核工作的扎口部门,管理部、财务部配合,负责考核工作的安排、布置、汇总,并不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三次)对各部门/项目人员工作进行抽查,抽查记录要详细。如属扣分项的,项目考核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未履行考核职责,以失职论处。由行政部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批准后实施。

  2.各部门/项目负责人是负责部门/项目具体考核的第一责任人,考核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以事实为依据 ,而不能以主观判断下定论,更不能借考核图报复、发私愤,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严厉处罚。

  3.公司成立考评小组,将对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隐情不报,弄虚作假,考评小组将扣部门/项目负责人10分/次,并书面警告一次。

  4.员工如对考核有异议,可向行政部反映,行政部应在接到反映后的一周内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向反映员工反馈。

  5.行政部每季度对考核结果作一次统计分析,对连续两次出现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提交处理意见和建议,报总经理室审核。

  八、办法

  1.对员工每月工作及表现的考核,由项目根据“员工考核表”各项考核内容、标准进行评分。在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应作为转正依据。

  2.员工考核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作辞退处理,试用期的员工停止使用,不得录用,管理员作降职(或降薪、调离岗位)处理,部门/项目负责人第一次考核不合格作书面警告,限期整改。第二次作降职、降薪,直至调离岗位,重新试用。

  3.员工当月各类假期(公司规定假期除外)超过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次数累计超过三次以上的,其它违纪违规达二次以上的,取消月度考核资格。

  4.在管理服务过程中,出现各类重大工作失职或引起客户/业主有效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取消直接责任人和项目主管当月考核工资,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的,当月的考核由调动前与调动后项目共同考核。

  6.考核结果以100分为标准分,95分为合格。考核每低于合格分1分,员工扣2元/分,管理员扣5元/分,部门/项目负责人扣10元/分,以此类推;考核分每高于标准分1分,员工奖2元/分,管理员奖5元/分,部门/项目负责人奖10元/分,以此类推。

  本考核办法于2004年5月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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