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肯定业主物业管理权

时间:01-27 20:23:11 浏览:6582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论文

对广告收益的归属很清楚,但大部分业主却是知之甚少,在这样传递断层的情况下,物业不仅事前应征求业主意见,而且要把小区公共资源的收益列出一本公开账,明示给业主,业主也可以查询,这样才能让小区公共资源收益物尽其用。
尽管近年来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已日趋成熟,但面对发展时间较短的物业管理还显稚嫩。业主总以为只有与物业管理企业分庭抗礼才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最好方式,不明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利益实质的一致性。大部分业主的物业管理意识还停留在福利性用房的阶段,对有偿服务、交纳费抵触情绪较大。这样一方面物业要收费,业主却不肯交,导致恶性循环,原来不好的居住环境就更加恶劣;另一方面,受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消费者总希望用手里有限的钱买到更多的东西,“要用一块钱买到十块钱的货”,这在现在的购房消费中是很难实现的。
现在也不能一味地说物业管理公司不好。中国的物业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需要反省自己,同时业主也得反省。有些业主利用业主委员会的权力把小集团利益凌驾于整个社区业主的利益之上,利用业主委员会的权力牟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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