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瓶车充电位租用使用须知

时间:01-27 20:29:29 浏览:6329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文案范本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下条款:
1. 利嘉物业公司为解决本小区电动车充电难题所提供的便民充电装置,仅限于电动车充电所需市电转供服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产保险、保管责任,亦不承担充电位空气开关中间点之后的电力线路维护及使用安全责任;任何因使用人自身或其车辆因素造成的使用人及第三者人身安全事故或设施设备损毁利嘉物业公司均完全免除责任。
2. 利嘉物业依据本充电位计量电表计收电费及电省,并按月收取维护费用于该充电位装置的设施折旧与维护维修;收费标准双方约定并按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标准应当从下月度起执行。
3. 本充电装置为220V交流市电,最大电流5A,仅限小型电动车充电,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为确保安全,每具充电位插座仅限一台车辆充电,使用人不得擅自增加外接插座数量或以任何形式同时接通其他车辆充电;使用人应当注意用电安全,确保充电器和连接线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得改装车辆充电装置;使用人自行负责该充电位电力通断控制和装置锁闭,避免因未及时锁闭导致他人窃用。
4. 使用人车辆及附属物品、充电器与连接线请妥善保管、随身携带,如有损坏和遗失与利嘉物业公司无关。
5. 任何一方如需终止提供和使用该充电位,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即可;使用不满整月的维护费按整月收取。
6. 使用人同意遵守车场管理规定及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并接受管理员之管理。
以上资料本人已经核对无误,充分理解并同意。


车主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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