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6:57 浏览:6418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近年来,小区保安作为小区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与居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但目前小区保安的现状不容乐观,“保安打人、保安与业主发生纠纷”等的负面报道铺天盖地,真可谓令广大业主们汗颜:
2002年2月11日, 广州金碧花园的主业因对物业管理公司提高管理费有异议,1000多名金碧花园的业主聚集商讨时,遭到据称是着便装保安的痛打,某业主被数名“保安”打倒在地拳打脚踢十几分钟,另有多名业主也遭受“保安”的殴打。据称,事件中几十名“保安”轮番上阵,分3次殴打了业主。
2002年8月20日,广州富力半岛花园的保安围殴业主事件;
2003年11月,南国奥林匹克花园引发保安打业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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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连串的保安打人(多为“黑保安”)事件,真可谓让人听了胆战心惊, 目前的“黑保安”当道,大大搅混了保安市场的正规化.对小区的管理留下隐患. 我觉得,这与现行的保安制度不完善有很大的关系. 现行《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2001年12月17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的。在《条例》施行的几年以来,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 以及《条例》存在的不少缺陷,自然地呈现出来了.
据了解,自1984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区公安机关组建我国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以来,广东保安队伍逐步形成了两种模式:一是由保安服务公司统一招募培训保安员,派到需要保安服务的单位;另一种就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的内部保安队。至去年底,广东共有保安服务公司90家,保安员8万多人;保安队24000多支,保安员21600人。
而问题就出在于由物业管理公司自建的内部保安队身上,这些内部保安员, 大多是瞒着公安机关和保安公司私自招聘的保安人员,有的甚至通过亲戚朋友介绍,从社会上招聘一些闲散人员,充当维护自身利益的打手,堂而皇之地让他们行使保安职责。这是产生非法保安组织的主要渠道。 同时,一些地方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开办各类保安(保镖)培训机构。尤其突出的是那些打着武术学校旗号,却是培训保安的机构。经这些不正规的渠道出来的“内保”们,素质如何得到保证?何以能够“保安保平安”呢?
这些似保安非保安的组织和人员从事着类似保安的工作,如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员”等等,在物管企业中,担任着“门卫”,“打手”或是“狗腿子”的角色,为物管撑腰.于是乎,出现“保安打业主”等的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
所以,我觉得, 目前《条例》最欠缺的地方就是对“保安工作”没有作出明确和完整的定义,没有把从事保安性质工作的组织和人员全部纳入规范、管理范围。长期这样下去,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隐患.
同时,当前“黑保安”当道的现象,无论对社会,业主,或是“黑保安”本人,都是没有好处的,尤其是对“黑保安”本人的影响,更是最直接的, 这些“黑保安”工资低微,工作强度大,社会保障更谈不上,与正式的保安存在很大的差距, 在广州、深圳等地,一名正规保安月薪2500元左右,而聘请一名“黑保安”,接受单位一般只给保安公司600元/月左右,除去水电、房租、服装、纳税、保险等费用,保安公司给保安的月工资一般仅500元左右。工资越低,保安工作积极性越低,就越容易犯错误,服务质量就越难保证,接受保安的单位意见就越多,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样的后果,除了对请人单位节省经费有好处外,百害而无一益.
所以说, 现行的保安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虽然,早在02年年底,建设部、公安部等五部委就联合下文,要求整治规范保安市场,市公安、房产、文化、工商、体育五部门联合下发了此次整治方案,对物业管理公司自建的保安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一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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