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场守则(五)

时间:01-27 20:22:47 浏览:6149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小区停车场守则(五)摘要: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及服从车管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司乘人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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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停车场守则(五)

   一、进入车场

   (1)一切车辆进入停车场必须遵守停车场交通灯号及标志指示;

   (2)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服从指挥,注意安全;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及服从车管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司乘人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5)进入车场应注意限高高度,由于超高而引至之一切损失及破坏由该车司乘人员负责。

   二、使用车场

   (1)停车场分时租、月租全日及月租办公时间车位,泊车时必需按指定分类位置停泊,严禁乱停乱放;

   (2)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3)泊车不得占用超越一个车位;

   (4)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5)泊车后司机应关上车窗锁好车门,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电脑磁卡或泊车票勿留在车内,须妥善保管,如因疏忽造成之损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6)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停车场,不得在停车场内逗留;

   (7)使用停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者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8)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9)停车场内不准吸烟;

   (10)停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11)保持停车场整洁,不得在停车场内自行清洗汽车,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及弃置垃圾废物。

   三、停车场收费

   (1)时租车辆离开时,必须在几大门口处收费亭缴费后方可离开,月租车辆若逾时停泊,则需按时租车辆收费对逾时部分缴费;24小时月租车辆若逾时未缴付月租金,则需按时钟车辆收费对逾时部分缴费后方可离开。

   (2)卸货货车可免费泊车30分钟,司机需向收银员领取卸货泊车表交用户盖章,在离场时持时钟票及用户盖章之卸货泊车表到收银处读票,如超过30分钟需按时钟车辆收费。

   四、离开车场

   (1)在广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出闸时,需遵守交通灯信号,遇有车辆进入应主动礼让,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3)载货车辆驶离本小区,应出示本管理处认可之出闸纸,不能出示或出闸纸模糊不清者,保安员有权阻止其驶离广场;

   (4)保安人员根据货载车辆出示之出闸纸核对载走之货物后,准许其驶离本小区。

   五、其他

   (1)管理处有权扣留停车场内之任何违章停泊车辆,直至所有有关之费用完全缴付;

   (2)根据第(五)项第一条例,管理处或其职员有权将该违章停泊车辆锁扣,或知会公安部交警大队将车辆拖离车场。如果取回车辆,须先付人民币壹佰元正锁押车辆放行手续费,锁押期间另需支付每日贰佰肆拾元的泊车费用;

   (3)电脑磁卡或泊车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拆叠或遗失,如磁卡不慎污损、失效或遗失,时租车辆的车主应即时向收银员报告,经停车场主管检查有关证明文件后方能取车并需由泊车当天早上8时起计费及缴交重造卡费?50元正,月租车位的车主应即向管理处申请补领并缴交重造卡费?50元正;

   (4)所有以第(五)项第一条,被拘留的车辆,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车证及驾驶证才可申请领回。如果由扣留之日起三个月内该车无人认领,管理处将交由公安局辖下有关部门处理;

   (5)如因司机或乘客之疏忽或任何原因,引至停车场内之设备或停泊之车辆受损,该车司机/车主需负责赔偿及其相关责任;

   (6)遇有紧急事故,管理处可即时采取以下措施;

   (7)禁止车辆进出停车场;

   (8)禁止任何人士进出停车场;

   (9)停车场开放时间将会在车辆入口告示牌上写明,但管理处有权在需要时修改;

   (10)如对本停车场之管理有任何投诉,可向当值之停车场管理员提出或通知管理处(投诉电话:87***4)。

   注:管理处有权因管理上需要而随时修改此守则内容,此守则会发给月租客户及设置于停车场入口当眼处。所有人仕进入停车场前必须留意本管理处张贴在当眼处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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