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未收楼 钥匙值出须慎重

时间:01-27 20:28:13 浏览:6193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一天下午,一位业主来到某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处,一番寒暄之后,便提出要借用自家新房子的钥匙。管理处服务人员一查,这位业主还未办妥入住的有关手续,这位业主解释道:“由于开发商交房的时间拖延了,预先买好的建材无处堆放,日晒雨淋已经变形,若不妥善存放恐怕不能用了。”这位业主再三向管理处承诺:“东西放进去后马上还钥匙。”看到业主十分焦急的样子,管理处服务人员动了恻隐之心,经商量决定对他网开一面,同时千叮咛万嘱吸咐,用完马上把钥匙还回。这位业主信誓旦旦,保证用完马上交来。

   一天过去了,钥匙还未还;第二天又过去了,钥匙还未还。管理处好几次电话催问,可这位业主每次都说“马上还”。左等右等没等到业主来还钥匙,管理处觉得事有蹊跷,经理派人去查看。不一会儿,查看的员工来汇报,说这位业主正在装修。经理立即带人赶到现场,只见业主正在大张旗鼓地装修卫生间,并擅自将浴缸排水管移位,打穿地板,新开了一个碗口大的洞。最后,管理处通过努力,妥善解决了问题,违章出借钥匙的员工受到了严肃算处罚。

   分析:

   以上事例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对业主提出的违背有关规章制度,但表面上又有一定合理性的要求,要不要予以满足?二是业主提出了这样的要求,物业管理人员该怎么做?

   在物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业主常常会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希望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予以满足。对于哪些明显会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利益的要求,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一般能够坚持原则。有时候业主的要求看起来有一定的合理性,如上文提到的这位业主,要借的是自己已经买下的新房的钥匙,目的是把那些建材堆放进去,似乎并不为过。该物业管理处的服务人员也正是因此产生了恻隐之心,破例将钥匙借给他。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现行的“业户入伙流程”,业户在办理了购房手续后,领取钥匙还要凭售房合同和开发商出具的《入伙通知书》,方可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一系列手续,因此,他还无权获得钥匙。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把钥匙交给他或借给他都是错误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人员受到处罚也就不可避免。

   在业主提出不合理要求的时候,物业管理人员该怎样做?以上文为例,如果该业主借用钥匙的理由是真实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是否一个“不能借”就完事了呢?显然不可以。因为业主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快拿到钥匙,而他又没有办妥相关的手续。作为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应该急业主之所急,具体了解他还有哪些必办的手续尚未办妥,没有办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这中间有什么困难,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能帮助做什么,可以代办什么。所有这些,作为一个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是可以做也不难做到的。如果能这样做,相信那位业主会配合物业管理公司按规定手续领取钥匙,按《装修协议》进行装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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