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7:22 浏览:6985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1.目的
规范房屋土建维修运作工作。
2.适用范围
房屋土建维修。
3.程序要点
3.1 标识管理
3.1.1 各类标识牌、板、图、围栏、屏风等(除道路交通标志)由品质管理部和行政人事部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设计管理。
3.1.2小区道路交通标志由承包小区停车场道路交通设施工程的供方按国家有关标准制作、安装。
3.1.3 小区入伙后,由管理处负责将小区引导牌、宣传牌、楼层牌、消防疏散图、办公室及设备房房间标牌、设备标牌等按公司有关标准安装到位。
3.1.4 管理处办公室应按公司统一形象进行装修。
3.1.5 土建施工维修作业时,可能对业主造成危险的,应用带有警示的围栏、屏风进行围护。
3.1.6 库存的材料、备件等应标识,有用件与报废件应分开放置,防止误用。
3.2 使用管理:
3.2.1 建筑、设施使用管理
a.管理处应根据本物业的自身特点,编制房屋公共部分、公共设施及室外道路、场地的管理办法,并向业主公布。装修期间加强对装修户的控制,由业主造成的损坏,应按价赔偿或修复。
b.车场要加强巡视(监视),因驾驶、保养不当,造成交通设施损坏、道路场地的污染,应由责任人负责处理。
c.儿童乐园的设施应保证完好,应提醒业主不要让幼儿单独玩耍造成意外伤害。雨天,路滑的地面应设标识牌,防止业主意外滑倒。
d.外墙立面广告、屋面发射天线等小区资源应统一管理、经营。
3.3 维修管理:
3.3.1 维修责任划分。
a. 新建房屋在保修期内。
新建房屋,(来自:www.fangxiucai.com)自每栋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房屋的质量保修。竣工验收与业主进入的时间差,由建设单位负责。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279号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
c)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e)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3.2 保修期满后
物业公司承担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及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修缮责任。
业主承担物业内自用部位和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