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投资公司招商管理办法

时间:01-27 20:25:40 浏览:6638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投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按照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滨海【2009】3号文件和中共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党【2009】2号文件《汇能公司关于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安排》的精神,为了加强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部门对招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使招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的主要适用范围为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园区管理公司所属的招商部门,和指定参与招商的全体招商工作人员。

   第二章 招商目标

   第三条 作为招商对象的企业必须是具有合法身份的内资、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第四条 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欢迎从事国家允许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资者入驻园区,并特别鼓励下列行业来投资:

   1.与能源建设、交通运输等相关或配套的电气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等;

   2.高成效、低消耗、低污染产业;

   3.高新技术企业

   第三章 招商合作形式

   第五条 招商合作以强强联合为合作基础、共同发展为合作目标,以出租定制厂房的形式做为基本合作形式。

   1. 投资企业以独资的形式注册企业,(来自:www.fangxiucai.com)单纯租赁园区内为其量身定制的厂房进行生产和经营(即:房东形式)。

   2. 投资企业与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生产经营实体,租赁园区内的定制厂房进行生产和经营(即:股东+房东形式)。

   第六条 根据园区整体规划,视园区开发和建设进展情况,可适时适度的调整合作形式,以促进产业基地建设。

   第七条 入驻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布的所有优惠政策和鼓励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介绍》.

   第八条 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入驻园区企业会向区政府争取最优惠的政策,并视企业规模和入驻园区期限从物业服务、租金和其它各个具体方面给与相应的支持。

   第四章 招商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九条招商工作要建立以发展为本,以服务为先的指导思想,努力把滨海的产业园建设成为高效益、高产出、高标准的产业基地。

   同时,招商工作肩负着宣传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发展、投资环境,以及提高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任务。

   第十条 招商部门的工作内容

   1.负责招商信息和招商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发布,以及招商宣传广告的设计与推介工作。

   2.负责招商会议的组织与管理、参会者的联络以及招商会后的跟进工作。

   3.负责招商项目的综合协调和配套服务,对招商项目情况进行通报。

   4.负责为招商产品、项目库和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以及招商网站的建设与更新、维护提供必须的基础资料和信息。

   5.负责参与招商谈判及招商合同的签订,负责招商项目的协调、推进与落实,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招商项目规划布局,为投资者提供综合咨询服务。

   6.负责拟定招商规划、年度规划,负责招商政策与投资环境研究、招商模式的设计,招商综合资料的编写,以及招商简报的编发。

   7.负责收集政府颁布的招商优惠政策,拟定本园区招商优惠措施,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8.负责对入驻园区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园区合法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十一条 在招商部门经理领导下,由各个招商管理专员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招商工作。

   第十二条 招商部门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基本按照发现、跟踪、锁定、服务四步进行具体工作,建立跟踪档案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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