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客户登记制度

时间:01-27 20:25:53 浏览:6311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销售

    为加强客户管理,增强销售人员的客户跟踪意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要求销售人员在客户登记上做到仔细认真。
    1、客户接待实行现场统一登记,统一存放,专人管理。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客户接待登记,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并以此作为客户成交重要依据。
    2、销售人员使用统一发放的个人客户登记本。
    3、销售人员个人客户登记本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统一发放。
    4、 公用客户登记本和个人客户登记本的必须一致。
    5、 个人登记本实行专页制。登记本每一页只可记录一位到访客户的情况。
    6、 个人客户登记本实行编号制,对每一位客户进行编号,以客户到访问的先后次序为顺,且要与公用客户登记本一致。
    7、 销售人员须将客户的到访日期、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客户需求、客户反馈意见等信息记录清楚,且要与公用客户登记本信息一致。
    8、 客户有效期为七天。即客户到访登记之日起七天之内,此期间内销售人员要进行客户跟踪,过期作废。如该客户之后到访,事先并未要求找回原销售人员,其他销售人员可以进行接待,如成交业绩属后者,原销售人员不得与之分单。
    9、 如同一客户再次到访或销售人员与之进行电话联系,销售人员到访日期、需求、反馈意见、接待情况等详细情况记录在客户的专页,有效期可以顺延七日。
    10、个人登记本不得留空页、断号、漏登,如出现立即通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签字注销或确认。
    11、在有效期内任何销售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在原销售人员不在的情况下,为其做好义务接待,其接待新客户机会保留。
    12、如个人登记本已登记完毕后,可向销售经理领取,销售经理必须签字确认。
    13、销售经理必须不定期地对销售人员的个人登记本进行抽查,如发现有登记空页、断号或者是客户情况登记不清、客户跟踪有作假等情况、可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14、公用登记本出现客户登记冲突的,以有效期为准,并以先登记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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