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资金管理权限规定

时间:01-27 20:26:44 浏览:6617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制度

   置业公司资金管理权限规定摘要:本管理文件规范了公司资金管理的业务授权,以使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明确有关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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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本管理文件规范了公司资金管理的业务授权,以使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根据既定的权限及有关职责执行各项资金业务。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资金管理的业务活动。

   2.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管理权限

   3.1银行账户管理权限

   3.1.1银行账户的管理由公司总部财务部统一规划、集中控制、分类管理。

   3.1.2公司总部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及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规划、审批、检查及考核工作;下属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部门根据公司总部财务部的安排,对本公司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按不同类别进行日常管理,并接受公司总部财务部的统一调度、检查和考核。

   3.1.3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撤销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

   3.2对外融资管理权限

   3.2.1XX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对外融资,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3.2.2公司《资本性筹资计划报告》的最终审批权人为股东大会。

   3.2.3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贷款总额由总裁办公会核定批准。

   3.2.4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申请书》、《贷款展期申请书》均需通过财务总监的审批,上述文件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2.5公司总部和各控股子公司所有银行贷款申请报告以及贷款展期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3.2.6贷款合同以及贷款展期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3担保抵押管理权限

   3.3.1XX置业统一安排对外担保。

   3.3.2公司财务部是担保批准的办理机构。

   3.3.3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应由财务部严格审查被担保单位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程度,由公司总裁和财务总监双签批准。对非控股公司的担保申请,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3.3.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可出具贷款金额的全额担保;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原则上出具贷款金额的担保比例不超过公司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对系统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3.3.5《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一经签发,不得擅自修改变更。保证期间,申请人和受益人因主合同发生变更需要修改《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的,应在事先征得XX置业书面同意。

   3.4内部资金融通管理权限

   3.4.1XX置业总部统一安排内部资金调剂,并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实施管理。

   3.4.2内部资金的融通及调动的审批权人为财务总监和总裁,所有的内部资金融通申请报告需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签字。

   3.4.3财务管理协议的签署权人为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5对外付款结算管理权限

   3.51XX置业对外付款结算按业务类、非业务类付款结算以及各业务类别进行资金付款的权限控制。

   3.52母公司对外付款结算的最高审批权人为总裁,计划外付款申请必须经过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3.52子公司对外付款结算的最高审批权人为母公司财务总监,子公司的业务类对外付款,单笔金额在50万以上的,以及计划外付款申请,必须经母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同意。

   3.53预算管理员以月度资金计划为依据审核各类付款申请,严格控制计划外付款,申请付款部门对计划外付款必须提交《计划外付款申请说明》。

   3.6现金借款及报销管理权限

   3.61现金借款经各借款经办人部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审批,可办理现金借款。

   3.62 费用报销严格按预算及资金计划进行管理。超计划的费用报销须经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批。

   3.7备用金管理权限

   3.71XX置业各业务部门是否采用备用金形式进行管理,须经财务总监核定。

   3.72使用备用金的业务部门或项目,业务部经理或项目经理为备用金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统一管理备用金的日常使用。

   3.73备用金费用报销严格按预算及资金计划进行管理。超计划的费用报销须经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审批。

   3.8票据管理权限

   3.81支票的管理由财务部按财务制度严格控制,任何借款性质的支票领用必须经申领部门的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分别审批。

   3.82领用支票的报销严格按预算及资金计划进行管理。超计划的费用报销须经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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