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后变更作业指引

时间:01-27 20:25:40 浏览:6411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制度

   一、签定《认购书》之后,《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前:

   1、旧业主签定《终止协议承诺》及变更证明,并交付2000元的转让手续费。

   2、开发公司退还旧业主一万元的定金。

   3、新业主签定新的《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开发公司交纳一万元的定金。

   二、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个人购房贷款合同》以前:

   1、旧业主、新业主与开发公司三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协议》及变更证明并交付3000元的转让手续费。

   2、开发公司向业主代收3元/M2的交易手续费。(该项费用由房地产交易所实际收取)

   3、新业主与开发公司签定新的《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所需费用。

   4、退还旧业主已交纳的房价款。

   5、新业主向开发公司交纳房价款。

   三、签定《个人购房贷款合同》之后:

   1、新、旧业主与开发公司三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协议》及变更证明并交付4000元的转让手续费。

   2、开发公司向业主代收3元/M2的交易手续费。(该项费用由房地产交易所实际收取)

   3、新业主与开发公司签定新的《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所需费用。

   4、退还旧业主已交纳的房价款。

   5、新业主向开发公司交纳房价款。

   6、在律师的见证下,新业主、旧业主、开发公司与银行签定《个人购房转按合同》。

   7、律师见证及重新转按业主交纳3000元左右费用。

   注:若委托我司寻求新业主,需收取总楼价1.5%的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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