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6:44 浏览:6171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公文
外国语学院自考班新生入学须知摘要: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z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所有规章制度,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
请于2012年9月13日(星期四)8:00~17:00到z师范大学报到处(师大旧校区大门内约100米即可看到报到指示牌)报到入学。现将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报到时应随带入学通知书、入学须知、本人身份证(未达到领身份证年龄,应随带公安机关开具的贴有相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号证明)、学杂费收据、党团员组织关系材料以及报名时尚未交齐的有关证件(一律不转户粮关系)。
2、学习用品自备和日常生活用品自备。
3、省外学生如果提前一周报到,可以先安排住宿。省内学生请勿提前报到。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严格遵守z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所有规章制度,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不得无故不参加期末考试。一学年旷课累计达50课时以上或无故缺考累计达四门以上者,予以勒令退学处理,被勒令退学的学生不再退还学费。
5、家长不得隐瞒学生不适合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疾病(如精神病、心脏病和一些严重的传染病等)病史,对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6、学生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遵守社会公德,倡导自律自强,反对一切不良行为。
7、少数有条件走读的学生,必须填写“走读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走读。
8、除规定应交的费用外,学生不要给任何人任何形式的介绍费。
9、自动退学学杂费的处理办法: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达到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办理退学手续时间截止到每年12月20日止)。
(四)交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不予清退。
学生在统一报到后退学的,教材费在期末结算后退还余额,住宿费及其他杂费不予退还。
注1:缴费后入读起算时间指新生统一报到时间,即2012年9月13日。
注2:以上退学学费处理办法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和z省物价局、z省财政厅、z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精神制定的。
注3:我院对缴费后中途出国、参军或被其他高校统招录取等情况学生的学费退还比例将给予弹性处理。
上述须知请学生家长认真阅读并签字,以示负责。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z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