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6:31 浏览:6265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促进招标工作出顺利健康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凡本公司报建的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或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除特殊情况外,均须按本条件进行招标。
三、公司的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由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一、招标管理机构的组成
(一)名称: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小组)
(二)招标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及经管部、财务部、开发部、工程部、材料设备部各部门经理组成。
二、招标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
(一)根据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的法规、制度以及合作公司董事会的决定,对本公司建设工程招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来自:www.fangxiucai.com)和具体实施。
(二)对须由市建委审批开工且须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负责以下各项具体工作:
1、负责制定工程招标工作计划并报董事会;
2、编制起草招标文件;
3、办理有关招标手续;
4、编制标底、确定招标方式;
5、组织投标企业报名及考察投标企业;
6、开标、评标、定标;
7、报董事会批准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招标工作程序
一、进行本公司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凡按规定应实行招标的本公司建设工程,由招标小组到市招标办进行招标登记。
(二)由招标小组有关人员牵头落实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组织完成拆迁工作,实现"三通一平";
2、落实建设工程所需外部市政、公用设施条件;
3、组织有证设计单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