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8:51 浏览:6461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总则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及休息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把学生公寓办成文明、整洁、温馨的大学生之家,我院学生宿舍实施公寓化管理,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教育育人的宗旨,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学院成立公寓管理中心,受学生工作部的直接领导,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均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第三条对于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公寓管理中心将定期上报各系,由各系根据相关条例予以奖惩。
第四条凡在我院有正式学籍,并能遵守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公寓管理中心批准,可以入住学生公寓,并签订各项住宿协议。毕业或因故退学时,由管理员清点所用公共财物完好无损,手续齐备,方可办理退宿。
第五条住宿同学应按时缴纳住宿管理费,凡故意拖欠者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条公寓管理中心有权对学生现住宿舍、未报到、毕业、休学、出国(已办理退宿)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实行动态调整,同学应积极配合。
第七条每一个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大学生。争创文明公寓、文明宿舍,敢于制止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不良行为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为保证公寓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对各项管理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见细则)
第九条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参照相关条例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