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星花园业主公约

时间:01-27 20:23:42 浏览:6675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本文摘要:违反本公约业主义务中有关规定的,物业管理部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部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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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汇星花园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证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淄博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一、业主的权利:

   1、 依法享有所拥有的物业的各项权利。

   2、 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物共同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的权利。

   3、 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修。

   4、 有权根据房屋建设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部组织修缮。

   5、 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队伍对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理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6、 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 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8、 有权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9、

   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物业管理部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0、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11、 执行和服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12、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13、 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及代收的水、电等费用。

   14、

   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部批准后,交纳装修押金后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部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押金予以退还,退装修保证金一并结清物业部代收的水费、电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如若违反装修管理规定,视违反情况要求限期恢复加固并处以罚金。

   15、 业主请物业人员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付有关费用。

   16、

   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17、 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部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18、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 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 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 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暖、煤气、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 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6) 违法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7) 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图画园林建筑小品。

   (8) 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 乱贴、乱挂广告牌。

   (10) 随意停放车辆和鸣笛。

   (11) 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 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及宠物。

   (13) 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9、

   违反本公约业主义务中有关规定的,物业管理部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www.fangxiucai.com停电等措施,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部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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