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十三)

时间:01-27 20:29:42 浏览:6309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十三)摘要: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树标志、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恢复原状或支付相关清理费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由其监护人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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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十三)

   为了维护本小区环境整洁和美观,请住户和进入本小区的人员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乱倒垃圾。各住户生活垃圾应袋装并封口,放置在垃圾桶内。

   2、自觉遵守公共卫生秩序,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不往室外抛物和倒水。

   3、小内公共部位一律不得私自占用或堆放、吊挂杂物。

   4、业主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并放置于管理处指定的地点,严禁随处抛洒。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不得乱涂乱画乱贴及乱树标志、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恢复原状或支付相关清理费用,如属未成年人所为,由其监护人承担全责。

   6、避免在小区内大声喧哗,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应停止喧闹的娱乐活动并调低视听电器的音量,以免妨碍邻居休息。

   7、饲养宠物必须遵守政府有关规定。携带宠物到户外活动必须防止污染环境,排泄的粪便应及时清理。

   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处有权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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