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停车被盗责任由谁承担?

时间:01-27 20:25:53 浏览:6312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2月28日清晨,家住通州路周家嘴路香港丽园小区的徐先生上班前到车库取车时,突然发现车已不翼而飞,现场未留下任何痕迹。徐先生报警后立刻与小区保安人员联系,保安表示车辆失窃他们无能为力,也并非他们责任范围。同日早上,小区另有两名车主也发现自己的燃气助动车被盗。该事至今也未解决。

   最近几年,经常可以听见小区发生大面积偷盗案件,但往往事件发生后,业主却不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业主和物业也各持己见。记者通过对本市多个小区的调查,发现物业和业主在赔偿、物业安全服务范围和责任认定方面,存在很大的分歧。

   ■双方争执

   业主:交了保安费就应得保障

   香港丽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历经3年多的漫长历程,于2005年1月31日才正式成立。香港丽园小区目前的物业公司为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业公司,按照相关物业管理条例,由开发商接管遗留的物业公司在2年后应自动解聘。业主委员会主任冯建国说,由于业委会目前正在招聘新的物业公司,所以该物业目前尚未自动解聘。业主交纳的物业费为每平方米1.50元,其中就包含保安费。“保安”即保证安全,业主付的保安费不是站岗费,是希望财产安全能得到一定保障,物业不能以业主把车停在免费车库为由拒绝承担车辆被窃的相关责任。

   物业:保安只是协助提醒管理

   而香丽园物业公司王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多次提醒业主将车辆停放在收费车库内,每月交纳30元。若车辆在收费车库内失窃,根据签订的车辆管理合同,业主可获得一定赔偿。即使在免费车库内,物业也专门配备了地桩锁供业主使用,保安会每隔一个小时到免费车库检查一次。

   保安费每月每平方米仅0.35元,包含小区治安、夜间巡逻等多个方面,并非车辆管理一方面。物业在治安方面仅是协助提醒业主进行管理。至于赔偿,因为业主购房时所签订的“管理公约”中,明确规定车辆丢失物业是不赔偿的。而且前两年物业曾经找人到免费车库看管,但由于业主不同意,所以取消了。

   对于探头的问题,王经理解释,小区12个探头现在全部正常使用,其中8个是固定的,4个是360度旋转的。而监控室只有一个人,一次只能操作一个探头,客观上是存在漏洞的。

   ■事件回放

   小区一夜偷走三辆助动车

   半年前,徐先生特地购买了一辆价值5830元的燃气助动车(加上牌照共约1万元)。出于安全考虑,徐先生本想将助动车停放在收费的机动车库内,每月收费30元,除24小时有专人看管外,车库还设有监控探头。由于剩余车位都在车库内侧,进出诸多不便。徐先生考虑再三,遂将助动车停放在自家2号楼下免费的非机动车库内。因为是免费车库,既无人看管又全天开放,物业配备的地桩锁由于高度不够也无法使用。

   徐先生事后称,小区实行过车辆凭牌出入制度,后由于居民意见不统一,该制度被取消了,助动车、自行车可随意进出。半年来相安无事,不料2月28日,竟有三辆助动车被盗。

   偷盗事件发生后,物业公司在车库门口张贴了几张告示,请业主们小心防范。徐先生事后翻看监控录像,只看到当晚自己骑车进小区的画面,未能看到失窃助动车被骑出的可疑人员身影,他还发现,小区的监控探头涉及不到他所居住那栋楼的地下车库。徐先生纳闷,明明付了物业费,但物业管理在安全方面却存在如此多的漏洞,难道付了30元的停车费物业就确保车辆安全了吗?

   ■专家释疑

   根据香港丽园小区一夜之内被盗数辆助动车,而赔偿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知名物业管理咨询专家刘生敏认为,物业管理公司肯定要负有责任,其具体责任的大小应根据保安费用的高低以及物业和业主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来衡量。

   问题一:物业能否取消出入凭证?

   出入车辆是否需要凭证,应根据双方所签订的物业合同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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