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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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摘要:公共事务部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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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宇巡查工作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楼宇巡查工作,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的楼宇巡查工作。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楼宇巡查的组织、管理工作。

  3.2公共事务部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定实施楼宇巡查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公共事务部主管应于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巡楼宇工作方案,内容应包括责任区域的巡查安排及巡查的内容等。

  4.2楼宇巡查的内容

  4.2.1治安隐患的巡查。

  4.2.2公共设施设备安全完好状况的巡查。

  4.2.3清洁卫生状况的巡查。

  4.2.4园林绿化维护状况的巡查。

  4.2.5装修违章的巡查。

  4.2.6消防违章的巡查。

  4.2.7利用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楼宇巡查机会与住户沟通。

  4.3.1“看”:通过观察来发现楼宇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4.3.2“听”:从设施设备运行时的声音判断是否有故障。

  4.3.3“摸”:通过用手触摸感觉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3.4“调查了解”:向住户或员工调查楼宇及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状况。

  4.4房屋本体巡查的工作要领

  4.4.1检查水电表。检查水电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记录损坏的水电表情况。当水表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运转时应关上单位法门,预防水浸事故,并在该单位门口贴上相关告示;当发现电表异常运转(如倒转、有盗电嫌疑)时,应在《巡查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

  4.4.2巡查楼梯间:

  检查走廊灯、楼梯灯是否正常,门、窗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梯间墙身、天花批荡是否出现剥落、脱漆,墙、地面瓷片是否完整无损;

  检查消防栓是否标识完好、配件齐全;灭火器是否有漏气或过期、失效现象;防火门是否关闭;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是否完好;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堵塞;防盗预警设施及消防报警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3巡查逃生天台:

  检查逃生天台是否能随手打开(严禁上琐);

  检查天台护栏是否完好,避雷针、电视天线、隔热层是否完好;

  检查有无违章占用逃生天台现象;

  检查雨水管是否通畅;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4巡查电梯:

  检查电梯运转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常响动;

  检查安全标识是否完好,电梯按钮等配件是否完好;

  检查照明灯及安全监控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5巡查大堂、门厅、走廊:

  检查各类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公共设施和照明灯及垃圾箱是否完好;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4.6巡查中发现梯间弥漫石油气味、焦味时应立即对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当原因不明时应立即告知保安部进行检查。

  4.5公共设施设备巡查的工作要领

  4.5.1巡查水、电、气、通讯设施: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破损现象,各种管线有无渗、漏、滴、冒现象;

  检查室外设施有无生锈、脱漆现象,标识是否完好;

  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是否备件齐全、标识完好。

  4.5.2巡查公共文体设施:

  检查雕塑小品是否完好,是否有安全隐患;

  检查儿童游乐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安全隐患;

  检查绿地、绿篱、乔灌木是否有枯死、霉病现象,是否有黄土裸露现象,长势是否良好。

  4.5.3巡查道路、广场、公共集散地:

  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是否有违章占用现象;

  检查标识、路牌、警示牌是否完好;

  检查各类雨、污水井盖是否完好,照明灯、装饰灯是否齐全;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完好。

  4.5.4巡查停车库、停车场、单车棚、摩托车场:

  检查防盗设施是否完好;

  检查停放的车辆是否有损伤现象;

  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6巡查周边环境

  4.6.1检查小区内是否有乱张贴、乱拉线等现象。

  4.6.2检查是否有损坏公共设施、违章制造噪音、污染环境、高空抛物现象。

  4.6.3检查是否有违章饲养家禽家畜等现象。

  4.6.4检查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4.7巡查违章装修:详见《装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8巡查空置房:详见《空置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4.9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要领

  4.9.1管理员巡查时发现有上述问题出现时,如本人能进行规劝、阻止、处理的,应予以立即解决;否则及时将问题记录在《巡查记录表》中,巡查回来后报告公共事务部主管解决。

  4.9.2公共事务部主管视情况按下列情况处理:

  属公共设施设备破损丢失的,按《报修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属管理处其他部门员工工作不力造成的,应通知其他相关部门主管前往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一周内解决;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经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属住户违章造成的问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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