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仪容仪表规定

时间:01-27 20:25:40 浏览:6814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1.上班着制服应乾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皮带紮紧, 工作时必须着深色袜,黑色皮鞋要保持光亮洁净。

    2.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服,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BB机、锁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3.工作证写明单位、姓名、职务、编号等,端正佩带在左胸上。

    4.非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5.保安员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态度热情友善。

    6.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7.头发要整洁,男的不留长发、大包头,蓄发不得露於帽檐外,帽檐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不得留须,鬓发长不超过耳屏。女的不留披肩发,不得涂脂抹粉,不涂有色指甲油,指甲长不超过指头1毫米,不染发。

    8.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擡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後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吃零食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9.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10.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衆整理个人衣服。

    11.不得将任何物件夹於腋下。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12.不得纹身,不得戴除手表、结婚戒指外的其他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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