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卫队长工作量化实施细则

时间:01-27 20:28:38 浏览:6178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一、警卫队长全面负责警卫队的勤务和日常管理工作,每天2:00-3:00;7:00-8:00;9:00-10:00;11:00-12:00;13:00-14:00;17:00-18:00;19:00-20:00;23:00-24:00检查警卫各岗值勤、着装、仪容仪表、礼节礼貌和自行车的摆放、机动车的停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工作原因不能查岗时,可在其他时间段检查,但白班不得少于6次查岗,夜班不得少于2次查岗。

    二、每天16:00-16:30;16:30-17:00带领保安队员参加保安部主管组织的理论学习和军事训练。

    三、每天22:30-23:00检查1#、4#楼的清(闭)楼工作。

    四、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时,白天应在3分钟之内、夜间应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并按照保安部紧急突发事件预案处理。

    五、遇有各岗位值勤工作登记表用完时,负责将旧登记表收集整理上交中控室存档,同时补发新的登记表。

    六、每天20:00-20:15组织保安队点名。

    七、每周五17:30-18:00带领保安队员参加主管组织的工作例会。

    八、每周日20:00-20:30组织保安队召开周工作例会,讲评本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

    九、每月30日参加保安部的防火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十、每季度向主管将保安队的工作、学习、训练情况和队员的思想动态以书面形式上报给保安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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