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动火管理制度

时间:01-27 20:29:54 浏览:6430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管制度

    酒店动火管理制度摘要: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

    酒店动火管理制度

    一、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二、动火前必须做到八个不:

    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易燃的容器、管道、未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厨房、仓库等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空中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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