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9:42 浏览:6823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管理知识
(3)公平责任类型。又称衡平责任。凡是当事人对发生的损害都没有过错,也没有作出违法行为,但受害人要求有关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依据《民法通则》第132条规定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例如,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学雷锋活动,某职工到某业主家免费帮助擦窗户,在干活过程中失足摔倒跌断股骨,因医疗 发生的费用,可以依法按公平责任类型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和作为受益人的业主应适当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但是公平责任不适用于精神损害赔偿场合。
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必须得以实现,才能恢复被破坏了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才能保障 有关法规规定的贯彻执行,才能使受责人从所处的受责状态中解脱出来。法律责任的实现即 责任人所处受责的必为状态的消除,可分两类实现方式:一类称法律责任的积极实现,指责 任承担人通过自觉的或在法律强制下,实际履行了由法律责任产生的特殊必为义务,从而结 束其受责状态;另一类称法律责任的消极实现,指责任承担人并未实际履行由法律责任产生 的特殊必为义务,而因法定条件或情况的出现,使其从受责状态中解脱出来,消除了其承担 的法律责任。能脱责的法定条件主要有:权利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届满;责任承担人是自然 人死亡、是组织解散或终止(也可能发生责任转承关系);享有主张追究法律责任权利的某些 民事关系当事人放弃主张权(如放弃接受民事赔偿的权利);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的法律 责任由于原告撤诉而解除;司法机关裁判免除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