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详解-您应当知道的物权概念

时间:01-27 20:28:26 浏览:6674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管理知识

公示

生活例子:张三要把一套房子卖给李四,必须到房管局进行房主变更登记。这是“公示”的一种,法律规定,在房主变更后,李四就是房屋的新主人,他可以随意处置房子。

法律解释:指确认物权设立、变动的依据,如登记。物权公示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权利人,以保护物的主人和交易相对人。

共有

生活例子:甲乙出资30万元经营一家酒店,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两人属于按份共有,应按照出资比例对房屋享有处分等权利。如果甲想卖掉自己的那份,乙可以优先购买。

法律解释:指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对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后者则共同享有全部权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生活例子:张三住在一栋22层住宅楼里,对于电梯、过道、绿化地带等共有部分而言,他和全体业主一样共有,有权利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对于自家120平方米的房子,张三享有所有权,可随意处置。

法律解释:随着住宅商品化,建筑物向多层、高层发展,一栋高楼通常为众多住户所有,这种现象就是建筑物区分所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住户对自己的住宅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高层建筑中的电梯、过道等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生活例子:甲在村口看见一条流浪狗,就用骨头诱惑回家拴起来养着,半月后生了两只小狗。一个月后,乙找上门来,说他是狗的主人。这时,甲必须把原物和孳息(狗为原物,小狗即天然孳息)都归还给乙,但可以向乙索要一些饲养费用。

法律解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前者指母牛生的小牛、果树上结的果子等;后者指银行利息、房屋租金等。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没有用益物权人的,由所有权人取得,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

相邻权

生活例子:张三和李四是邻居,两家房子紧挨。为盛放红薯,张三在自家院内挖了一个红薯窖,但由于紧挨院墙,挖得太深,导致李四家的房子出现裂缝并倾斜。双方闹上法院,最后法院判张三把红薯窖填上,还适当赔偿对方2000元。这就是典型的相邻权纠纷。

法律解释: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日常生活中,一般会因通风、采光、排水等相邻问题发生纠纷。

地役权

生活例子:甲工厂原来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双方约定,甲工厂每月向乙工厂支付1000元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员工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法律解释: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权

生活例子:甲向乙借10万元,为了让乙放心,甲以自己的轿车作为抵押,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此后,甲将轿车卖给了丙,无论丙是否知情,如果甲不还钱,乙仍然可以要求法院将车追回拍卖还账。

法律解释: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权(质押权)

生活例子:张三向李四借钱10万元,并且把一幅名画交给李四保管,声称如果半年后不还钱,该画任由其处置。这就是质押。如果到期不还,李四可以将画卖掉。

法律解释: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前提是,出质物必须转移至债权人占有。

留置权

生活例子:张三的汽车轮胎爆了,汽修厂修理好后通知张三来取车,但张三不愿意掏500元修车费。这时,修理厂把张三的车扣下,非要张三交钱后再开走。汽修厂行使的就是“留置权”。

法律解释:指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扣留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善意取得

生活例子:甲借来邻居乙一辆自行车后,把车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丙。如果丙不知该自行车是甲借来的,而卖车时,甲又称这是自己的车,那么丙就属于善意取得。乙只能向甲索要赔偿。

法律解释:指为了保护正常交易而设立的一项法律制度。但对于不动产和汽车等物的交易除外,它们以登记的主人名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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