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设计评判标准

时间:01-27 20:26:06 浏览:6749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策划

    不少开发商和广告代理商为了追求画面的吸引力,要求设计出来的东西要有创意,有视觉冲击力,还要有美感,最好设计成一件完美的艺术品。那么做到这一步是不是就意味着广告成功了呢,不是,屡见不鲜的例子是在广告上使用明星,酷酷的摆个Pose,整个画面设计也非常有现代感,这下该够有吸引力了吧。不可否认,明星的市场号召力再加上时尚的画面,的确能吸引了不少人注意,但结果往往是消费者记住了广告上的明星,却不知道明星做的广告内容。显然,这种中看不中用的广告是失败的。
    这是目前开发商和广告界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把广告设计作品用艺术的标准衡量,或将艺术视为广告,人们在评价一则广告时,艺术成为了唯一的衡量标准。
    我们究竟如何评判广告设计呢?
    我们在谈到房地产广告设计时不能不考虑到它的艺术性,因为设计的过程和最后的成品都是具有艺术性的。但我们又说房地产广告设计是理性的。以理性为前提表明设计本身有别于纯艺术,它不是纯粹个人化情感的宣泄和释放,而是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商业性活动。我们认为,“理性”在含义上更注重将设计要素转化为具体可见的销售手段,我们认为,“理性”在含义上更注重将设计要素转化为具体可见的销售手段,或者在设计作品中具体呈现出来的各种“表现方式”,而实际上,在具体作品的构思之前,设计人员必须对如何传达信息先有“概念”“思路”上的考虑,而非手段上的考虑。因此,房地产广告设计首先是对 “传达方式”的理性思考而非“表现方式”的艺术思考。
    广告需要艺术,但广告艺术不能玩得过分,我们知道:广告的目的是迅速、准确地把楼盘信息及时传递给消费者,劝说、诱导消费者购房,从而促进销售。而艺术化只是设计表现的一种技法,其最终目的仍是商业化的,而非纯艺术表现。广告是给目标消费者看的,不是给自己或同行来看的,要让目标消费者掏钱买产品,很简单,从广告中就要让他能看到产品能带给他什么好处,这个好处足以使他动心,并能产生购买行为。目标消费者对广告全神贯注的应该是产品利益,而不是广告的艺术性,如果我们在广告设计时不能很好的把握这一点,导致看广告是好玩,找趣味,欣赏艺术性,那就大大违背了做广告的初衷——获得商业利益。
    成功的广告设计应能提升品牌形象、扩大知名度,并带来巨额商业利润。好的广告设计作品本身就应该是一件艺术品,能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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