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6:06 浏览:6995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制度
一.业态概念
零售是指把商品或随商品而提供的服务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的销售活动。从事零售活动的基本单位和具体场所是商店,而商店依据销售形式不同又区分出不同的经营形态,即零售业态。近年来,受国际商业发展趋势的影响,零售商店的业态形式发生了很大的变革,并且出现多样化和细分化趋势,尽管当前世界各国对零售业态的定义由于侧重点不同而有所区别,但通常认为,业态是零售店向确定的顾客群提供确定的商品和服务的具体形态,业态是零售活动的具体形式。通俗理解,业态就是指零售店卖给谁、卖什么和如何卖的具体经营形式。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零售业态的研究滞后于现实,不仅理论界自身对零售业态的认识还存在较大分歧,而且与国内商业主管部门对业态的规范意见也不尽一致。但不管理论上如何争论,实际上,各种新兴业态自九十年代初引入以来发展势头强劲,超级市场、(来自:www.fangxiucai.com)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等如雨后春笋,对我国传统百货商店这一单一业态形式和众多单体店(独立商店)构成强大冲击之势。
1998年,政府统计系统中的贸易统计年报开始增设零售业态统计,作为试行表,考虑到目前各种业态的发育程度,以及国家国内贸易局关于零售业态分类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我们在界定零售业态时采取了大多数专家学者的意见,即:零售业态是指零售企业为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而形成的不同的经营形态。这一概念包括了两方面的含义:其一,确定的目标市场;其二,具体的经营策略,包括:选址、规模、商品策略、价格策略、商店设施、服务方式等。
二.业态分类
(一)我国零售业态的统计分类
尽管国际上对零售业态的分类已比较完善,但在我国进行业态统计时还必须考虑我国的具体情况。1998年初研究和设计我国零售商业业态统计时,主要考虑了两方面的因素:一是我国零售各业态的发展水平和所处的生命周期。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商品流通体制改革,促使旧式百货店、粮油店、副食店、肉菜店等逐步衰落,代之而起的是处于成熟期的大型百货店;处于增长期的中小型超级市场、专业店、专卖店、便利店等;处于创新期的仓储式商场、邮购、电视导购和直销。而上述各业态又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引进和发展上不同步,比如上海在1991年组建了"联华"超市公司,出现了中小型超级市场新业态;1994年出现了便利店;1995年出现了电视导购和直销;1996年出现了大型仓储式超市(大卖场),而1994年以后真正规范的连锁超市才在中西部地区出现;当上海的便利店已发展到1998年的2000家左右时,中西部地区对此业态还相当陌生。二是统计上的可操作性。现行零售贸易统计是对零售行为主体进行统计,而一些新兴业态尚不具备这一条件,如邮购零售业务,在我国已有2-3年的发展历史,主要集中在服饰制造行业,通过邮寄方式出售其产品,统计操作就十分困难,无论是统计出售方还是购买方均不易实施,因此,统计归类时要考虑大部分地区的业态发育情况和统计实践性。按照我国零售业态发展的客观进程,在国际通行的业态分类总体框架下进行必要的合并,把零售业态分为四大类进行统计,即: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业(专卖)店和其他。
百货商店:
是指在一个建筑物内,集中了若干专业的商品部并向顾客提供多种类、多品种商品及服务的综合性零售形态。其基本特征是:①商品结构以经营服装、纺织品、家庭用品、食品和娱乐品为主,种类齐全;②以柜台销售为主,明码标价;③注重店堂装修及橱窗展示。
这里的百货商店,不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日用百货零售业",而是指经营多品种、多门类的综合性商店,包括大中小型综合经营的商店。
超级市场:
是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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