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大代表选举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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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人大代表选举主持词摘要:同志宣读《E镇市、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草案)》。E镇市、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草案)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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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人大代表选举主持词

    请各位选民就位,准备开会。

    现在由选民小组长清点选民人数,各选民小组人数清点完毕后请将人数报到大会主席台。(人数清点统计完后)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E镇第  选区选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镇第  选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大会。本选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       人,其中到会选民   人,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人,在流动票箱投票的      人,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始开会进行选举。

    现在进行第一项,大会开始,请全体起立,奏国歌。(国歌结束后)请坐下。

    第二项,宣读委派证书。委派证书:市人大代表第    选区并镇人大代表第  选区:经镇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委派    同志主持E镇市第八届人大代表第  选区和镇第九届人大代表第  选区的选举大会。特此委派。石首市E镇选举委员会,2011年9月28日。

    第三项,表决市、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现在请         同志宣读《E镇市、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草案)》。E镇市、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第一条 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结合本选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市、镇选举委员会安排,本选区应选市人大代表    名,镇人大代表    名。经提名推荐,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名,实行差额选举。选举工作由镇选举委员会派员主持。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方可进行选举。

    第三条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不能写票。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写,代写者必须按委托人的意愿填写。

    选举时,选民应携带选民证亲自到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其中应当有两名以上的监票人。流动票箱的选票应当与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的选票同时开箱,一并计票。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应当在签名簿上签名。

    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选举或者因病残等原因不能直接投票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被委托投票的选民应当在签名簿上签上委托者及本人姓名。受委托人凭委托书和委托人的选民证(或身份证)领取选票。

    选民对代表候选人可以投票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

    选民写票时,对候选人赞成的,就在其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划“o”;不同意某一候选人时,就在这个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里划“×”。如另选他人,就在不赞成的某一候选人姓名下面的空格上划“×”,在上面的大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下面的小空格内划“o”。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的空格内既不划“o”,不又划“×”的为弃权。

    写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对选票上字迹、符号书写不清,无法辨认的为废票;部分辨认不清的,其辨认不清的部分为废票。

    第四条 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若干名,总计票人一名、计票人若干名。代表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和计票人。

    第五条 投票结束后,本选区主会场票箱、投票站票箱及流动票箱的选票统一计票,由计票工作人员清点选票,作出记录,并由总监票人签字后,报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审核。

    投票张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少于或等于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六条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代表候选人中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  选举结果应及时上报镇选举委员会。

    第八条 选举过程中遇有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由选区选举领导小组报请镇选举委员会依法决定。

    第九条  本办法由选区选举大会通过后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镇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

    (宣读毕)。下面,进行举手表决。

    同意这个选举办法草案的请举手(稍停),请放下。

    不同意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通过。

    第四项,宣布大会纪律。选举大会纪律:

    一、全体参会人员要听从大会统一指挥,按指定的地方坐好,保持会场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也不要来回走动。

    二、选民在填写完毕后,大会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准观看,以免妨碍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力。

    三、选票填写完毕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投票开始,然后按投票顺序依次投票,不得随意插队。

    四、选民投票后,仍回到原来位置,等候选举结果,大会主持人没有宣布散会,不得随意离开会场。

    五、投票选举时,要严格依法办事,尊重选民意愿,保护选民的民主权利。

    六、选举中如发现不正常情况,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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