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制度

时间:01-27 20:25:06 浏览:6993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公文

一、计划管理对象为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员工个人的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
二、计划管理的原则
1、形成从下至上、又从上至下的工作计划体系即:
⑴ 个人计划目标。由个人根据公司或本部门目前的工作重点和本人的岗位职责,拟定个人的月工作计划目标报公司或部门经理(负责人)。
⑵ 部门计划目标:部门经理审核、权衡、调整、综合本部门员工的个人计划,形成本部门的部门计划,报公司副总和总经理审定。
⑶ 公司计划目标: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目标对各部门的计划进行调整后,形成公司的总体计划,下达给各部门执行。
2、计划制定的“6W 1H”原则,即:有明确的任务(做什么)、明确的目标(做到什么程度)、责任人(谁来做)、完成的时间(何时做)完成的地点(何地做)、完成的动机(为谁做)、完成的措施(如何做)。
三、计划管理的时间
1、下月工作计划于每月28日前提交人办资源部。
2、每月1日前,部门的月工作小结及本单位和所属员工的绩效考评表交人力资源部。
3、除月计划外,下一年度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本年度的工作总结,于每年12月20日前提交人办资源部。
4、月工作计划、工作小结、绩效考评未能按时提供,视为一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列入当月绩效考核,扣除部门经理当月相应的绩效薪金;若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当月绩效考核,部门经理当月的绩效薪金全部扣除,部门员工当月的绩效薪金扣除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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