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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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公司人事制度

  一.员工招聘

  广州X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由房产公司和XX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取录,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1. 履历书;

  2. 学历证明文件;

  3. 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4. 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5. 近照三张;

  6. 待业证/劳务证/退休证;

  7. 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

  1.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该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

  2.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3.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 用期。

  4.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5.新聘用员工入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6.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7.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

  1.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

  2.试用合格者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3.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用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

  1.根椐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部分,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工作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2.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推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加班由部门经理核准,一般情况下安排补休。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补休的,一律报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或受权人)批准后方可加班。

  4.加班或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由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安排补休或根据《劳动法》条例支付加班费。

  5.各部门经理,如因工作需要,被安排于公休日当值,不得计加班费,但可适当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

  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六.膳食安排

  当值员工须按部门安排轮流用膳,每餐用膳时间45分钟。

  七.薪金

  1.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八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2.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3.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3.1日薪酬:月薪/30天;

  3.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

  公司将视乎业绩状况、员工工作表现及物价指数,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九.加班工资

  1.加班补工资:工作日超时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加班天数(小时)、节假日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200%)[国家法定之十天为限]

  2.加班补休:加班补休一律按1:1调补。

  十.工服押金

  员工在领取员工制服时须交纳工服押金¥300元,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在办完有关手续并交回工服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一.升职及调职

  1.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提升适当人选,在没有适当人选时才对外招聘。公司不断的拓展会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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