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报帐、交退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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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年公司业务加大,财务室的工作量也相应增加,为尽快使财务管理微机化,理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生产经营状况,对报帐、交退款等作如下规定:

一、物业公司收入、支出结算期

上月26日——本月25日

二、财务统计核算时间安排

1、各项收、支均须在本月25日前结清;

2、当月25日至月底为财务集中核算、统计期(原则上不对外办公);

3、次月5日前为各部门与财务、计划统计对帐期。

三、各项收款、报帐的时间安排

1、各科零星收款(即指房租收入、门面收入、占道收入、装修垃圾清运、除渣费收入、疏通水洞收入等)及差旅费、商务费、物耗费等的报帐时间定为每星期一、三、四。若星期二、五有交款,望各科能派人先收,于当日下午4点以前交财务室。

2、怡园、食堂、内管车库交款、报帐时间为每星期三、四。

3、大宗收款、退款由业务科室与办公室具体另行协商。

四、其它

1、各科收支未及时纳入当期报表的,按总额的10%处罚科室及个人。

2、以上事项从即日起执行,若遇节假日,时间安排再另行通知。                        

                      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一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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