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管理公司组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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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师备考-物业管理公司组建程序

   在自身具备了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后,组建物业管理公司的过程,就是让这些基本条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并最终获得企业法人地位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制订的一些管理办法,对这个过程做了明确的规范。这里着重介绍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的关键环节。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正如一个新生儿,只有经过户口登记,才能获得属于自己且被社会认可的名字一样,一家新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只有经过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才能具有专属性和惟一性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可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核准登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主管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1)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最好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自己排列出顺序,以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次查重,以首先不重名的名称为核准使用的名称。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将不予被核准。使用3个字作为字号,能够大大降低重名几率。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自递交之日起10日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递交的材料主要有:

   ①全体股东签署(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本单位公章,下同)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②全体股东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③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⑤使用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当是公司股东)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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