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6:44 浏览:6971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物业管理知识
1.0 目的
1.1 本程序旨在从根源上减少和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2.0 适用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对服务及质量体系实际和潜在的不合格采取措施的控制。
3.0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批准和控制。
3.2 各部门负责对实际发生的不合格和潜在不合格制订并实施纠正/预防措施。
3.3 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对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4.0 程序要点和实施
4.1 制订措施范围的界定
4.1.1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订纠正措施;
a)连续两个月部门承担的质量指示之一未达到规定时;
b)设备、设施维护检修不及时或未达到适用要求影响提供服务36小 时及以上;
c)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
d)内部质量审核时的不合格;
e)顾客严重投诉时;
f)进行了评审的不合格。
4.1.2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制订预防措施;
a) 当服务质量发生周期性、系统性波动,如不采取措施有可能导致不合格发生时;
b) 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指出的潜在不合格的问题;
c) 质量体系运行不畅发生“有事无人管理”或“工作推托、扯皮时”时;
d) 对顾客的意见、抱怨、期望进行分析,需采取措施以满足顾客的需要和期望时。
4.2制订纠正/预防措施的程序。
4.2.1制订纠正措施按下列程序办理;
4.2.2制定预防措施按下列程序办理
4.3 制订纠正/预防措施的基本要求。
4.3.1必须从根源上分析实际和潜在的问题的原因,不应把纠正与纠正措施混淆。
4.3.2实际的和潜在不合格,起根源可以能是下述一种或多种;
a) 人员:
——文化素质不够,不能接受或掌握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缺乏必要且适宜的培训;
——缺乏必要的教育;没有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念和责任感。
b) 设备(含设施、装置、测量设备):
——缺乏必要的设备或设备不配套;
——选用的设备与服务的质量要求不相宜;
——维护、保养、调整无规范或未按规范执行。
c) 材料(含原材料、元器件、配件、辅材):
——选择不当,不能满足设备需求的要求;
——搬运保存不当造成损坏或混料(批);
——使用错误;
——标识错误或不清。
d) 方法(含作业、作业流程):
——必要的规范、作业流程不完整、不适用;
——规范的要求不一致;
——未按规范执行;
——使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
4.3.3 纠正/预防措施必须具体,尽可能定量化,并落实具体实施者和完成期限。措施所涉及的部门应予以实施或配合,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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