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型组合论”与住宅设计创新

时间:01-27 20:25:53 浏览:6926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规划

    户型(有人也称房型)是房地产开发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也是住宅设计中求新求变的一个重点。一般认为,户型是住宅单元室内功能区分和空间利用的方式、方法。由于住宅商品具有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与人们的生活起居关系十分密切等诸多特点,因此,合理的、能满足多种使用功能和要求的户型,是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设计单位和购房者无不“孜孜以求”的目标。在近些年来各地房地产开发中,住宅户型可谓是不断推陈出新:平面、复式、跃式、错层、复跃式争奇斗艳;小户型、大户型、超大户地、酒店式公寓等竞领风骚……

    一、传统“户型设计”的局限与“户型组合论”的新思路

    本人经过长期思考和对“户型与住宅消费需求”的研究分析,斗胆提出自以为有一些创新的“户型组合论”,其核心内容、要点如下(均限于平面户型):

    1、相邻的单元与单元(户与户)未必一定是绝对独立、永久(在住它的使用寿命期内)分隔的;

    2、在住宅设计时,根据住宅消费者不同的消费需求.既可以把相邻的两个单元(两户)设计成适当的“组合”(不同的户型大小和面积),也可以考虑将来(必要时)两个单元适当“变革” (打通)后形成一个新的、更大的单元如果在住宅设计时即认真考虑和深入研究,这在设计上和施工技术、建筑材料、等方面,都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3、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在保证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相邻的单元与单元(户与户)之间进行适当的“户型组合”,包括改动非承重分隔墙(拆除或增加)及房门、封闭(废弃)或重新“开启”某一单元入户门等,从而使两个单元“合并”成一个大的单元或一个大的单元“分解”为两个较小的单元(单元的产权问题这里不作讨论);

    4、在相邻单元的“组合”和“分解”中,单元内的厨房、卫生间可改做他用一一比如改成储蓄室、杂物间,或将不再使用的厨房改成-个小的房间,但不得将其它房间改作厨房或卫生间。同时,未经特别批准,不得改变室内给、排水和燃气等管线(注:单元的“组合”与“分解”对房屋外观一般应无影响)

    二、“户型组合论”满足多种需求的“实证”分析

    事实上, 单元的“组合”在极少数住宅消费者(购房人士)中早巳私下或“非正式”地进行者,最典型的做是有的业主将买下的两个单元相邻的客厅等打通(拆除分隔墙),使之变成大客厅、多个房间的一“大套”房子。笔者在深圳某花园任管理处主任时,还曾碰到过一购买复式单位的业主,提出将占用上下两层空间的客厅部分中部用钢架构等改建成一层“楼板”、使一个两层复式单元变成两个平面单元的情况……

    运用“户型组合论”的思想来设计单元户型和考虑相邻户型的组合问题,目的在于更好地满足住宅消费者合理而正当的需求,为房屋的有效、充分和经济使用提供方便,使之在必要时可对相邻两个单元进行“组合”与“分解”的改造。

    为了具体阐述“户型组合论”的思想和它如何能更好地满足住宅消费者的需求,以下试结合假定的“具体案例”进行说明和必要的分析。现假定有一套建筑面积(下同)80平方米左右的两房两厅和一套建筑而积40平方米左右的一房一厅(带厨、卫,当然面积较小)的相邻单元;如果在设计时即充分考虑、“使两房两厅”的客厅与“-房一厅”的“厅”相邻,两“厅”的进深或开间尺寸相等,中间用分隔墙隔开,那么,按“户型组合论”事先考虑、在设计时即体现并预留“伏笔”的两个不同户型的单元,可满足消费者以下多种可能的住房消费需求:

    1、如果某业主A是初次置业、经济实力相对较弱的“核心家庭” (比如刚有小孩的三口之家),他可以购买“两房两厅”,另一套“-房一厅”开发商可卖给“单身贵族”或其他需要的人土B:

    2、如果C先生家里小孩尚小且,自己或配偶一方有两位老人需要赡养(共同生活),他又有必要的财力的话,C先生钉以把“两房两厅”和“一房-厅”一起买下来,“核心家庭”住“两房两厅”,两位老人住相邻的“ 一房一厅”。这样做,可以达到“有分有合、若即若离”的效果,既可以维系“大家庭”的亲情需要、便于子女照顾老人和老人适当协助子女看管孙儿、料理家务,又为老人提供了相对独立的生活、居住空间(入户门独立,有单独的厨、卫可供必要时使用),可以避免两代人因生活习惯的不同而形成的互相干扰。这后一点尤重要,因为我们看到了太多生活在“同一屋檐下” (一个单元内)、三代同堂的家庭很容易出现的“婆媳矛盾”、 “岳婿不合”等等现象。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生代”老年人文化水平的提高、生活情趣的变化和经济上的“自立”,给他们提供相对独立的生活空间(居室)越来越显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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