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

时间:01-27 20:26:44 浏览:6770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培训

    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摘要: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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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

    一、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外协队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公司、工程项目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二、公司级和工程项目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由企业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统一命题、阅卷、建档。

    三、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应的转场安全培训教育和变换工种安全培训教育。

    五、凡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应对其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六、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应提请项目经理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七、工程项目经理部可根据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有关要求适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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