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时间:01-27 20:22:47 浏览:6411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制度

   地产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摘要: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管理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本公司劳动合同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定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和《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而制定。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签定劳动合同的范围

   1、公司所有正式聘用的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

   2、股东单位选派的员工,原则上都与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书及相关附件组成。劳动合同的甲方为公司,由总经理签署;劳动合同的乙方为员工,由员工本人签署。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作内容;

   (2)、试用期;

   (3)、保守商业秘密;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

   (7)、劳动纪律;

   (8)、劳动合同期限;

   (9)、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1)、其他有关事项。

   3、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公司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工作需求及员工本人条件,征询员工本人意见来执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以下几种: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规定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公司与员工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或自然终止条件出现为劳动合同终止时间。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短期1年;中期2年;长期3年以上。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条件

   (1)、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

   按国家有关规定可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员工,如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非关键岗位(公司确定)工作的员工;

   公司同意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3)、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的员工;

   企业关键岗位的员工;

   企业出资派遣出国学习、培训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中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4)、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条件

   公司聘任的各部、室副职以上的员工;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www.fangxiucai.com任职资格的员工;

   本人自愿,公司也同意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其他适合签定长期劳动合同的员工。

   5、关于试用期

   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之内。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延续、解除和终止

   1、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签定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

   2、劳动合同的延续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试用期、见习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出现的;

   严重失职或违纪,对公司造成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运城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章之规定,员工可以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

   (3)、员工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由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以下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1)、扣压或者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的。

   (2)、支付员工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发给本人1个月工资,相当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双方协商一致,因公司原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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