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物业管理的模式和体制

时间:01-27 20:26:31 浏览:6477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校园物管


2、高校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使得高等学校对高校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将主要体现在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监管,逐渐消除学校行政干预企业的行为。


高校物业管理社会化有三种途径:一是高校将高校物业管理直接推给社会物业管理公司,但这种方式一方面会造成原高校后勤职工大批下岗,产生社会再就业的压力,给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社会物业管理公司良莠不齐,又不熟悉高校情况,要真正管好高校物业尚需时日,高校对此也很担心,因此这种方式学校一般不敢采用。二是各高校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再进行联合,逐步推进社会化的进程,这是一种积极而又稳妥的方式,大多数高校普遍采取了这种方式。三是高校间联合成立高校物业管理公司,这是一种社会化程度较高、一步到位的方式,少数发达地区的高校就采取了这种方式。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之初,各高校普遍成立了高校物业管理企业,尽管各高校物业管理的范围有很大差别,有的只管教工生活区,有的管理教工生活区和学生公寓,有的则把教工生活区、学生生活区、教学区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教工住宅、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学楼、科研实验楼、教室管理、环境绿化、卫生保洁、道路养护、水、电、暖维修等集中实施管理,但在学校内部都形成了监管和经营的契约。高等学校利用行政手段管理的方式开始淡化,代之以更多的经济手段进行调动和约束,高校物业管理企业则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企业运行机制,实现了初步的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这时的高校与高校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仍是一对一的关系,仍具有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这种领导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随着高校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由于物业管理是一种微利性经营行业,促使高校物业管理企业自身走向联合之路,以求形成规模经营、降低服务成本。高校物业管理企业之间通过联合、兼并等形式,以资产多元化组合为纽带,承担起区域性的高校物业管理服务。这种区域性的规模服务,优化了高校物业管理资源的配置,提高了高校物业管理的社会化程度,打破了校校办物业的格局。这时的高校物业管理企业产权已是多元化,人员也不再是来自单一的某一高校,甚至还有社会优秀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的融合,所对的也不再是单一高校的服务,与高等学校形成了委托与被委托、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高等学校直接行政干预高校物业管理企业的约束力下降了,只能以程序化的股东权和管理合同进行监管,各自理顺了事业与企业的关系,学校退出了直接管理企业的范围。


3、高校物业管理企业不是一般的社会企业,仍具有教育属性,必须接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物业管理行业组织(中国高校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的指导。


陈至立同志在历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上都明确指出,高校后勤系统实现了与行政系统的规范分离后组建的各类高校后勤服务实体,是新型高校后勤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李岚清同志也提醒我们,高校后勤企业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市场经济规律与教育规律之间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既要引入竞争机制,又要注意适应教育工作的特点和我国国情,重视社会效益和长远利益。因此高校后勤系统改革前后的实质性变化,仅在于改革前是运用行政手段管理后勤,而改革后则是从后勤工作的经济属性出发,按照经济规律,运用产业机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后勤,其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根本宗旨没有变。无论是从高校分离出来的高校后勤企业,还是新进入高校的社会企业,都必然要遵循教育规律,在经营中受到国家教育政策的制约,不能以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因此高校物业管理企业仍具有教育属性。


作为高校后勤企业的高校物业管理企业,当然也不可能完全按社会市场经济规律经营,其教学区、学生生活区的服务更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基础性服务工作,教育属性明显。为确保高校物业管理的正确方向,因此高校物业管理企业理应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的指导,而且随着高校物业管理社会化程度的提高,这种指导作用也将越来越重要。


因此,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深入,高校物业管理的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高校物业管理企业不再是依附于某一高校的实体,而是形成了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指导下的、高等学校利用管理合同进行监管的、自主经营的高校物业管理企业。


高校物业管理主要是为高等教育服务,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高等教育特点与需要、有利于新型高等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的高校物业管理的模式和体制是十分有意义的。随着高校物业管理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和高校物业管理企业的强盛,高校物业管理必将对教工小区、校园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为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贡献较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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