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9:42 浏览:6599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项目
本文摘要: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计划经营部应办理相应的项目成本节余的结算,确定公司发展留存、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项目部成本节余奖的具体数额。
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项目经理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项目成本控制,鼓励项目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项目成本,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原则是"目标控制、节余奖励、超支受罚"。
第四条 基本要求
项目部应在达到下列要求的基础上实现目标成本控制:
(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二)根据双方签订的项目经理责任书,项目部完成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其他责任指标;
(三)项目考核结果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
(四)公司对项目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 目标成本的确定
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后,计划经营部应根据标后预算,向除尘工程事业部下达目标成本。
(五)目标成本包括: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分包费、其他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六)目标成本不包括投标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必须包括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
(七)当市场整体价格水平发生重大变更时,由计划经营部对目标成本进行统一调整。
第六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确认
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项目审计,公司按照《重大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审计部组织进行项目审计,www.fangxiucai.com按照审计结果对实际成本和成本降低额进行确认。
第七条 项目成本节余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成本降低额=目标成本×(1+A%)-实际成本
其中,目标成本由计划经营部确认并下达;
A%为目标成本预计误差幅度,一般为-3%~0,与目标成本一并下达;
实际成本由项目决算审计确认。
第八条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的计算
项目成本节余提成=项目成本节余×(a%+b%+c%)
其中,a%为公司发展留存的比例,b%为除尘工程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的提取比例,c%为项目部所获成本节余奖的提取比例,1=a%+b%+c%;
a、b、c根据项目成本节余所占目标成本的比例实行分段浮动:
1、当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2%,a%=20%,b%=20%,c%=60%;
2、当2%<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5%,该区间提成比例为a%=25%,b%=20%,c%=55%;
3、当5%<项目成本节余/目标成本, 该区间提成比例为a%=30%,b%=20%,c%=50%;
当项目部所获成本节余奖﹥30万元时,则该超额部分奖金计入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30万元以下部分奖金由项目部提取。
第九条 项目决算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计划经营部应办理相应的项目成本节余的结算,确定公司发展留存、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项目部成本节余奖的具体数额。
第十条 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
除尘工程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主要用于平衡各项目的成本超支或节余情况,激励事业部员工的团队协作。
(一)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的来源:
当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时,事业部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比例或额度提成,计入成本节余基金。
(二)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的支出:
1、当某个工程项目成本超支时,首先以基金弥补部分超支成本,即
基金支出额=成本超支额×30%
其中,成本超支额由项目决算审计确认。
2、年终,如果基金有结余,可以在事业部内部进行分配,即
基金分配额=基金余额×60%
分配方案由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人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提出建议,报公司主管事业部的副总审批,并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三)剩余基金留存计入下一年度事业部成本节余基金,用于事业部项目成本的滚动平衡。
第十一条 项目成本节余奖的分配
项目成本节余奖中,项目经理的提取比例为50~80%,由除尘工程事业部根据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结果提出具体分配比例,并报公司主管事业部的副总审批;
项目成本节余奖的其余部分,由项目经理根据对项目人员的考核结果和项目人员参加项目的时间提出奖金分配方案,经事业部审核后,报公司主管事业部的副总审批。
项目成本节余奖的分配方案须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项目成本节余奖的发放
个人获得的项目成本节余奖,50%在项目决算审计通过后当期发放,50%在质保金收回时发放。
第十三条 项目风险抵押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和责任意识,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风险抵押制。项目经理(设计总师)在项目责任书签订后一周内应一次性缴清风险抵押金。
第十四条 风险抵押金的标准
项目目标成本
项目经理*
设计总师
≥3000万
20000元
15000元
1000~3000万
15000元
10000元
500~1000万
10000元
7000元
≤500万
5000
4000元
*项目经理兼任设计总师的,按照项目经理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
第十五条 风险抵押金的扣减
项目决算发生成本超支,扣减所有人员的风险抵押金;
成本超支额/目标成本
项目经理扣减
设计总师扣减
≥10%
100%
100%
5%~10%
75%
75%
2%~5%
50%
50%
﹤2%
30%
30%
(一)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的风险抵押金全额扣除;如果该事故原因存在设计失误的,同时全额扣除设计总师的风险抵押金;
(二)擅自离开项目,不办理工作交接的,全额扣除其风险抵押金;
(三)违反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和规定,造成成本超支的,视情况扣减风险抵押金。
第十六条 风险抵押金的返还
项目决算审计通过后,公司应及时退还该项目管理人员的50%风险抵押金余额,质保金回收后提取另50%风险抵押金,同时可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补偿。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一般情况将依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特殊情况,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 二零零 年 月至 月试行本办法;二零零 年 月开始正式实行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