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支付保障措施(三)

时间:01-27 20:29:16 浏览:6962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项目

    工程项目支付保障措施(三)摘要:材料使用签订材料使用合同,材料进场后对其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对合格的原材料、货到付款,设备租赁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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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支付保障措施(三)

    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并向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专门用于该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的划拨支付。按时足额划拨农民工工资款的,不以建设单位未按期拨付农民工工资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按《劳动法》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明确工时工资标准、月度发放标准、完工结算标准、工作日考核记录等项目,并将劳动合同报企业备案。集体合同的签订,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签订后,务工代表人手一份。同时将集体合同及全体务工人员名单在施工现场公示,并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集体合同应含全部人员名单、用工起止时间、定额工资标准、工伤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材料使用签订材料使用合同,材料进场后对其质量进行检测检验,对合格的原材料、货到付款,设备租赁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的同时支付2万元,作为初期使用费,对于短期租赁的设备,采取随用随支付的方式进行支付,长期租赁的设备,采取每周结算一次的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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