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估价基本原则和程序

时间:01-27 20:29:54 浏览:6811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估价

   一.城市土地估价的基本原则

   1.1 土地估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原则;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3.替代原则;

   4.预期收益原则;

   5.供需原则;

   6.估价时点原则;

   7.多方法相比较原则。

   1.2 遵循合法原则,是指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在土地评估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所评估的对象应以合法使用和合法处分为前提。

   1.3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估价。

   基准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企业改制、资产清算、地税征收、公益用地中地价评估以估价对象的现状使用为最高最佳使用。

   估价人员应对土地的现状用途和未来用途是否是最高最佳使用作出判断,并在估价报告中说明。

   1.4 遵循替代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同类地区类似土地在同等利用条件下的价格为基准。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具有替代性质的土地正常价格(来自:www.fangxiucai.com)。

   1.5 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估价对象在正常利用下的未来客观有效的预期收益为基准。

   1.6 遵循供需原则,是指土地评估要充分考虑土地供需的特殊性和土地市场的地域性。

   1.7 遵循估价时点原则,是指估价结果应是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1.8 遵循多方法相比较原则,是指土地评估应以多种方法评估同一估价对象,相互比较,取得客观估价结果。

   二.城市土地估价的程序

   2.1 城市土地估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确定估价基本事项;

   2.编制估价工作计划;

   3.实地确认估价对象;

   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5.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6.确定估价结果;

   7.提交估价报告。

   2.2 确定估价基本事项,是指确定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时点等基本事项。

   确定估价对象包括确定估价对象的位置、用途、面积、权属文件和估价权利性质等;确定估价目的应根据委托方的要求而定;确定估价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和委托方要求而定,采用公历表示,精确到日。

   2.3 编制估价工作计划,是指在确定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应对估价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编制估价工作计划。

   估价工作计划主要应包括以下几项:

   1.估价拟采用的技术步骤;

   2.估价拟采用的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3.需要调查的资料及取得途径;

   4.预计所需的时间、人力和经费。

   2.4 实地确认估价对象,是指估价人员必须亲自到估价对象现场,实地勘查核实估价对象的位置、四至、面积、建筑结构、权属界限、周围环境、道路状况等,并对估价对象及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拍照等。

   2.5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应经常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实、分析和整理。

   估价所需资料主要应包括下列方面:

   1.估价对象相关经济行为的申请、批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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