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01-27 20:27:09 浏览:6339次来源:http://www.fangxiucai.com分类: 房地产开发
第一节 房地产经营
一、房地产与房地产业
(一)房地产的含义
房地产是房产与地产的合称,是房屋与土地在经济方面的商品体现。房屋和土地反映物 质的属性和形态,而房产与地产则体现商品形式的价格。因此,在生活资料方面,房产与地产属于财产范畴;在生产经营资料方面,房产与地产属于资产范畴。
在实际生活中,讲到房地产,一般均指房屋建筑和建筑地块所组成的有机整体。习惯上 也不把房地产与房屋、土地作严格的区分。房地产即房屋与土地。房屋与土地不可移动,一般又称之为不动产。但这只是不动产概念的狭义解释或通俗解释,广义概念的不动产还包括 水坝、地下工程、港口等其他建筑。
房地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重要的财产形式之一,它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突 出。尤其在人类社会生活向城市形式集约化发展的今天,房地产已不仅仅只具有作为人们生产、居住、服务等活动场所的意义,而是逐步成为现代社会经济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城市房屋
按用途分,城市用房一般可分为六大类:
1.住宅
住宅是最重要的生活资料,是人们从事一切社会、经济、文化活动的最基本的物质前提 。住宅不仅是现代社会最必要的生活资料,也是人们的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在现代城市中,住宅一般要占城市房屋总量的一半左右。
2.生产用房
生产用房是指物质生产部门作为基本生产要素使用的房屋,也是物质生产部门固定资产 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等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厂房、仓库、实验室、办公室和生活服务用房等。
3.营业用房
营业用房是指商店、银行、邮电、旅馆、饭店以及其他经营性服务等第三产业所使用的 房屋。它既包括直接用于营业活动的房屋,也包括办公室、仓库堆栈等辅助用房。
4.行政用房
行政用房主要指党、政、军机关和工、青、妇团体以及民主党派等办公用房及其辅助用 房。
5.文教用房
文教用房包括各类文化机构、体育组织、各种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科技机构用房, 即从事文化、教育、医疗、科研、体育以及娱乐活动的各种房屋及附属房屋。
6.其他专用房
其他专用房是指各种特殊用房,如军事及国防机关用房,宗教团体用房,外国领事馆、 寺庙、监狱等用房。
(三)城市土地
我国城市土地均为国家所有。城市用地按用途类型大致可划分为十类:
1.生活居住用地
生活居住用地包括住宅建筑用地、街坊道路、庭院绿化用地以及各项附属设施用地。
2.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主要指工业生产用地,包括工厂、动力设施及工业区内的仓库、交通线、防护 地带等用地。
3.交通运输用地